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4 17: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6)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各地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市、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协助各市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单位共8个,即:局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和7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编码

单位

1

132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本级

2

132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3

132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4

13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5

132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6

132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7

132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

8

132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220.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44.6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03.32万元,增长9.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80.1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92.17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事业收入1420.3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63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减少。

3.其他收入44.21万元,主要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利息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教育中心租金收入减少。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75.8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7.23万元,下降17.18%,主要原因是教育中心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部门结转结余指标和结余资金的函》(桂财行函〔2023〕247号)文件要求,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广西统计资料综合楼工程项目经费预留财务结算资金”18.92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220.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41.8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60.34万元,增长10.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330.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统计局为保障统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本级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等项目以及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事业运行和机关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9.33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和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0.60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226.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引起,医疗保险缴纳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55.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30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引起,公积金缴纳费用减少。

5.结余分配278.6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4.25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是信息服务中心调查业务收入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部门结转结余指标和结余资金的函》(桂财行函〔2023〕247号)文件要求,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广西统计资料综合楼工程项目经费预留财务结算资金”18.92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0.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992.17万元,增长11.69%。其中:基本支出5114.43万元,项目支出4365.6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10.37万元,支出决算800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和规范经费管理,严控经费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三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编制预算与项目投评结果存在差异。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220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绩效考评奖励经费和人员工资调整增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23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8%,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和规范经费管理,严控经费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机关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4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和规范经费管理,严控经费预算,降低机关服务运行成本。

4.专项统计业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46.67万元,支出决算为8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实施采购,部分采购项目产生零星结余。  

5.统计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6.专项普查活动支出年初预算为11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89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编制预算与项目投评结果存在差异。

7.事业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938.33万元,支出决算为92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和规范经费管理,严控经费预算,降低事业运行成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调标,追加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69.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调标,追加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40.73万元,支出决算为5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追加局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存金额减少。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职业年金缴存金额减少。

5.死亡抚恤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缴存金额减少。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70.15万元,支出决算为6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缴存金额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缴存金额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4.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绩效考评奖励经费和人员工资调整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和规范经费管理,严控经费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追加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00万元,完成预算的51.93%,比上年增加9.98万元,增长2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规定的标准内,接待国家统计局以及各地市单位来访次数以及接待人数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二是2023年防疫转段后,恢复开展正常调研,督导、数据核查等公务活动用车次数较上年增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90.00%,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下降6.52%,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在预算和配备标准内购置轿车一台,主要用于公务出行以及开展统计调查业务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3%,增加9.74万元,增加55.12%;主要原因是2023年防疫转段后,恢复开展正常调研,督导、数据核查等公务活动用车次数较上年增多。2023年,自治区统计局和7个事业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41万元,平均每辆3.4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7.04%,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原因在规定的标准内,接待国家统计局、兄弟省市以及各地市单位来访接待人数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次,人次24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6.59万元,降低14.1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强化和规范经费管理,严控经费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6.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6.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0.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及开展工作调研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信息化设备(不含车辆)1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2085.93万元,执行数10941.87万元,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49分,自评等级为“一等”,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抓好执行,紧盯开支进度要求,对标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强化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狠抓财政预算资金开支跟踪问效,部门整体支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4个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全年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保障了年度统计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2023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65个,涉及预算金额11987.32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项目47个,预算4923.00万元,实际支出4365.68万元,年末已将无法形成支出的557.32万元,由财政统一收回,执行率达100%;2.非财政拨款项目14个,单位资金预算1852.47万元,实际支出1293.66万元;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4个,预算5211.85万元,2023年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区,转移支付下达率100%。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2.31%;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69%;无评价三等和四等项目。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处室单位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不够紧。在预算编制时考虑不够充分,导致一些项目支出没有达到进度要求。二是个别处室单位对预算绩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重项目申报、轻绩效评价的现象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的水平。对标项目绩效考核的要求,对项目实施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加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力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督促资金使用处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跟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查相关处室单位加以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于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绩效目标产生的偏差,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将结果用于后续预算资金安排、制度调整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等方面,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自评得分为98.1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1.76万元,执行数为802.90万元,上缴财政预算218.8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方面。已举办普查正式登记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1次;完成统计用地名地址库升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态监控平台2个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完成1个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项目;完成1个部门数据标准化规范和底册数据的标准化整顿服务项目;完成1个单位清查短信预约和自主填报服务项目;完成1个电话补充与回访调查项目;完成印刷单位清查表、个体经营户清查表等普查资料共11项;摄制经济普查宣传片共8个;在地铁3号线、公交52路宣传五经普,各1条交通线路;完成1个课题研究;在桂林市象山区、百色市平果市等2个县(区、市)开展综合试点,完成了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二是效益指标方面。2023年完成公益宣传片投放地铁等公共场所,五经普微电影《遇见·同行》在微信平台发布,播放量1590次以上;撰写有关信息并获新闻媒体报道20次;撰写经济普查有关信息23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全区14个市普查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8.4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在年初设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指标时,虽按照要求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但由于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有关要求把握不够,个别指标设置仍有待完善。二是项目自评质量有待提升。2023年度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预算管理要求及时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内容主要为年初设定目标完成情况,但自评佐证材料收集整理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计划目标编制合理性。科学合理编制指标目标值,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二是组织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开展自评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得分97分,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802.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工作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在国家统计局、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完成普查实施方案、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培训、单位清查等各项普查工作,为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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