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0 15: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1712月,自治区统计局制定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就该文件起草背景、依据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2017年度政务工作绩效考评(职能工作)指标的函》(桂政管办函〔201740号)精神,要求年内建立落实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办文办会的审批流程中设置“五公开”源头认定环节。

二、起草的依据

起草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89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二是明确推进我局统计政务“五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处室。

三是明确数据和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的责任处室。

四是明确“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的责任处室。

五是提出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的要求。

四、《主动公开目录》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目录》主要依据《方案》的内容进行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信息名称、内容描述、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责任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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