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自治区统计局网上办事制度(试行)
一、自治区统计局网上办事制度起草的目的意义及背景依据
(一)目的意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65号)要求,我局审批事项已进入广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开通办理权限,为更好地规范我局网上办事审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背景依据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2017年度绩效计划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12号)规定:
编制网上办事事项目录,建立网上办事相关制度,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网上办理,实现与全区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及互联互通。
二、自治区统计局网上办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制度(试行)》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制订的理由、适用范围、含义界定、申报材料收件的登记管理查验、审核内容方式和办结时限等。在表述上,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和我局经自治区办公厅政务运行协调处审核通过的优化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中的提法进行表述。
(二)《制度(试行)》的主要特点: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局网上办事内容、办事指南进行认真编制,严格制定办事流程,依法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防止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也保护了统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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