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统字〔2020〕14号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统计局
2020年2月26日
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区统计工作要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完善统计体制为主线,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稳增长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分析、监督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管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积极稳妥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方法制度改革
1.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指导各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好所辖县(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统计部门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统筹推进,严格遵守统一核算工作流程及方法步骤,完善核算方法,补齐基础数据缺口,提高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各市与自治区,各县(区)与市级生产总值的总量、速度、行业结构基本衔接,确保统一核算改革顺利实施。
2.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加强消费市场统计监测,试算全区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推动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做好
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全面实行联网直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季度监测,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优化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开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为季度GDP核算提供统计数据。健全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统计和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统计调查方法。探索应用地理信息辅助名录库工作试点,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发统计地域库系统。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及优化营商环境监测。
二、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开发利用四经普成果
3.按照国务院部署的时间表路线图全力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一是抓紧组建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指导各市县迅速组建普查机构,认真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积极落实普查经费、“两员”补贴和物资设备。二是研究制定广西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工作细则。设计好准备工作、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处理汇总和数据发布等各阶段路线图、时间表,抓住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三是认真开展普查试点。提前研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正式普查登记提供经验借鉴。四是扎实开展普查现场登记。积极推进电子化采集,提高普查登记效率,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漏数。五是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六是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努力实现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为普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扎实做好四经普先进表彰和开发利用后续工作。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按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表彰,广泛宣传。利用普查数据认真做好相关历史数据修订和衔接工作。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及时编制普查年鉴,充分挖掘普查资料,结合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形成成果报告和重大课题成果,为有关部门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努力实现普查成果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的社会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与分析研究
5.切实提高经济运行分析水平。继续以“三会三报”为抓手,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不断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主要宏观指标监测,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开展定期经济运行分析、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分析、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分析、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问题分析,及时预警预报,为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撑。
6.加强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统计监测分析。做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分析,积极开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北钦防一体化、强首府战略、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区域发展战略监测评价,为自治区有效推进重大战略进程提供统计依据。
7.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丰富的统计产品。加强统计资料中心建设,尽快完成硬件设施改造配置,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资料共享中心的重要作用。依托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项目,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再造统计资料编辑流程,逐步建立统计数据发布库,更好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8.继续推进统计重大问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统计改革发展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相关重大问题研究,为深化统计改革、改进统计工作提供依据。
9.进一步做好统计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统计信息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统计宣传主阵地作用。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广西统计权威信息。探索建立专家解读机制,主动发声、释疑解惑,推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四、积极推进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等重大改革任务
10.认真做好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顶层设计并有序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出台《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反映广西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体系、统计数据采集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评价分析体系、统计执法监督体系、统计组织管理和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统计制度、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统计手段和统计产品现代化。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出台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11.扎实开展新经济统计。研究起草并推动自治区出台《广西新经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完善符合广西实际的新经济统计制度和统计分类标准,开展新经济统计调查,测算新经济增加值,为我区更全面监测新动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12.研究出台《广西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广西实际推动研究出台《广西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广西统计调查项目管理。
五、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13.继续推进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项目建设。力争今年一季度建成正式投入使用,为推进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共享信息化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14.加强统计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化建设。制定《统计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联网直报系统的扩容升级,着力提高企业联网直报端操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完善部门联网直报平台建设方案,借助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力争主要指标核算单位今年实现直报。升级改造全区视频会议系统和第三方调查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大数据采集系统(平台)。主动会商政法委,利用综治网格化系统增加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加强统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供海量数据。
六、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5.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督的研究力度。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要求,研究加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统计督察。
16.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一是抓好高质量发展统计执法监督机制体系建设。做好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执法监督体系设计。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健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制。二是抓好各类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抓好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对照职能职责,抓好统计系统全员责任制落实,严格对数据生产过程全程管控,压实各层级各岗位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四是突出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开发宣传新产品,创新普法新介质,开辟宣传新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社会公众尊法崇法、自觉抵制统计造假的法律意识。五是突出抓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督促各市县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切实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随机抽查工作,力争实现区、市、县三级全覆盖。六是突出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尚未设立统计执法机构的市统计局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今年设区市全部设置。县级统计局至少要配备专职执法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和考试,从严管理统计执法队伍,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七、全力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7.不断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编办、财政厅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起草并推动自治区出台《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 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建设,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接续推进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
18.以“强县固乡提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推动在县级统计机构设立数据管理中心,推行统计数管员制度,充实县级统计机构力量,达到“强县”目的。推动在乡镇(街道)原有统计力量不变不减的基础上,加挂统计工作站的牌子,以县数管员加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形式,稳固和加强乡级统计力量,达到“固乡”目的。在村(社区)借鉴基本单位统计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探索整合优化基层村(社区)管理服务资源,由综治维稳网格员兼任统计员,以网格化管理实现“提村”目的。在自治区、市两级政府部门实行首席统计师制度,县级部门实行首席统计员制度。督促企业特别是“四上”企业要设置统计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统计员,做到“三固定”。在县级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等四个层面建立统计人力资源库,实行入库管理。
19.实施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提升计划。自治区做好培训顶层设计,区市县三级分级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计局加强县级统计局副职以上领导和专业技能骨干培训。指导各市、县(区)统计局要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义务、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的教育和引导。
20.推行统计工作业务流程标准化。研究出台各专业数据采集工作标准化流程,规范统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研究出台建立企业统计台账的指导性意见办法,结合企业现有财会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各专业企业统计台账模板。指导部门建立工作记录采集标准化流程,让部门行政记录在纳入统计大数据工作时“有章可循”。
21.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按照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切实组织开展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和验收,检验建设成效。
八、持续深化统计国际交流合作
22.积极打造中国-东盟统计论坛升级版。在创新组织形式、创新培训模式、优化议程流程、改进宣传方式、提高论坛成效等方面进行探索尝试,争取国家统计局支持,进一步扩大论坛影响力。
23.进一步拓展联合国项目成果应用。总结和推广自然资本核算与生态系统服务估值项目试点成果,做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发布的准备。继续开展西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及相关研究,将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范围扩大到市一级,推动生态服务价值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九、以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统计改革发展
24.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成武装统计干部头脑、指导统计实践、推动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会商,努力找准短板弱项,找出解决问题之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启动新一轮巡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切实提高经费预算绩效。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向当地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从人、财、物、数等关键环节抓起,认真做好有关制度的“废改立释”,提高制度执行力。
25.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统计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二是贯彻落实好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统计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持续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盘活干部资源,选好用好各层级干部。四是分类分级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新经济、新知识、新技术等前沿知识培训。五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和多渠道锻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统计队伍。
26.强化脱贫攻坚。一是认真履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做好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制定和实施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二是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壮大扶贫产业,巩固脱贫成果,加强动态监测,加强定点帮扶成效宣传。三是按要求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工作,做他们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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