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统计信息化项目立项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各项普查(调查)数据处理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工作。
(三)负责广西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五)负责统计数据和信息网络系统运行安全工作。
(六)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和运维管理工作。
(八)承担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单位设置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9名,工勤岗位1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18.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8.2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5万元,增长13.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8.2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5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改造,确保系统和投资数据安全。
2.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18.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8.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5万元,增长13.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1.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83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改造,确保系统和投资数据安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
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4.住房改革支出23.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
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5万元,增长13.05%。其中:基本支出338.10万元,项目支出680.1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1.64万元,支出决算10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37.61万元,支出决算为9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改造,确保系统和投资数据安全。
1.统计管理支出68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
主要用于“统计信息工程维护”项目,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改造,确保系统和投资数据安全。
2.事业运行支出24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
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了人员工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6.24万元,支出决算为5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0.32%。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无差异。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无差异。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无差异。
1.住房公积金支出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1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压减“三公两费”支出。
(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同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4.2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85.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018.25万元,执行数1018.2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项目实施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项目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各个环节都实行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通过统计信息工程维护工作,紧密结合统计改革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整合系统资源,项目总体绩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680.1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65.4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84%。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4.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1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不合理;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各级指标;二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清晰。
(2)统计信息工程维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统计信息工程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7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0万元,执行数为66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区统计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保障了统计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各类信息化设备、软件和系统的技术支撑服务,有力地支撑了统计办公应用;三是统计数据发布库正式上线,公众对统计信息获取更加便捷高效。四是项目运维范围覆盖自治区本级、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级统计机构。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指标设置不够合理,数量指标中的专网线路租赁数量设置稍高,原因是原计划专网线路租赁为111个县(市、区),实际为108个县(市、区),预测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指标值,确保项目的数量指标准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