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5 11: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为局干部职工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办公环境。

(三)为维护机关办公的正常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组织完成临时性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管理岗位2名,工勤岗位11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11.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1.9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54万元,下降7.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9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54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维修改造项目。

2.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11.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1.9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54万元,下降7.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51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维修改造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1.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13.71%,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4.住房改革支出19.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54万元,下降7.84%。其中:基本支出311.79万元,项目支出200.1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4.40万元,支出决算5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56.94万元,支出决算为4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以及减少了维修改造项目。

1.机关服务支出23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

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

2.统计管理支出20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

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维修改造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与预算基本持平。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8.32%,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2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95.66%,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6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95.62%,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9.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住房公积金支出1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无差异。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5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压减“三公两费”支出。

(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11.94万元,执行数511.9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每年通过开展局大院绿化养护、做好节能减排宣传、购置办公设备、及时维修维护、缴纳水电费等工作,用精细的服务,把平凡做到精彩,把精彩做到极致,凝心聚力做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各个环节都实行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项目总体绩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200.1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00.1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不合理;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各级指标;二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清晰。

(2)机关服务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服务后勤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76万元,执行数为124.74万元,完成预算的93.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本局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二是改善局办公楼办公条件,为局干部职工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办公环境;三是维护本局机关办公区域的公共秩序,创建绿色、良好的工作环境,草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四是保障办公楼的供水供电、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转,满足办公楼各部门办公的要求,保障各项政务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在全局范围内做了1次节能减排宣传,组织人员参加广西节能宣传周活动等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绿化养护次数未登记。下一步改进措施是针对这个指标设置做出整改方案,认真做好绿化养护台账登记工作,如实反映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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