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4 15: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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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统计专业技术培训、全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开展统计教育科学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600.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7.8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8.65万元,下降52.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13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统计资源建设项目平台运营维护费的增加。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162.53万元,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58 万元,下降65.13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影响,培训、会议等业务减少,影响事业收入。

5.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35.42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21 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其他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33.05万元,主要是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600.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0.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4.10万元,下降21.2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收入减少,支出也随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52 万元,增长260.02 %,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部门预算系统核算口径不同,2021年在编职工绩效工资项目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按功能分类列入相应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16.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86  万元,增长476.28 %,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部门预算系统核算口径不同,2021年在编职工绩效工资项目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未按功能分类列入相应科目。

4.住房改革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84万元,增长272.03 %,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部门预算系统核算口径不同,2021年在编职工绩效工资项目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未按功能分类列入相应科目。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13万元,增长13.1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9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03元,支出决算为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5.03万元,支出决算为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主要用于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项目中的差旅费未能按预算完成。

专项统计业务支出6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主要用于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0万元,主要为统计线上教育培训资源开发,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及开展工作调研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

组织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编外人员经费、残疾人保障专项经费、物业管理费、专项公用经费、教育培训等业务活动费、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8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2万元,单位资金预算支出445.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效益指标完成较好,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单位自评得分为94分以上有6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一等,83分以上有2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二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 %; 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不够完善;二是项目指标监管效果不够明显;三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绩效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预算目标编制质量;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按时查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75.03 万元,执行数为 69.9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广西统计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创新开展直播培训,有效利用平台课程资源,组织举办了2022年全区统计人员线上培训班,分级分类设置了自治区、市、县、乡镇和企业五级培训班。全区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全部人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和部分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参训人数达到9000多人;二是培训全面覆盖全区统计系统,延伸到乡镇企业。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预算绩效的意识理解还不够,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准。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学习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的精准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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