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4 15: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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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和调查服务;承担社情民意、群众安全感及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等重要项目调查;承担广西社情民意调查热线电话12340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位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机构设置情况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总收入1519.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9.4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85万元,下降 0.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50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后调整部分预算到上级主管部门用于新增工作项目。

2.事业收入1345.44万元,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调查业务量略有减少。

3.其他收入 10.01万元,为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总支出1026.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26.6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了41.09万元,下降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了105.20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税金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改支出全部纳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纳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纳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核算。

4.住房改革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住房改革支出纳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核算。

5.结余分配492.86万元,为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9.25万元,增长6.31 %,主要原因一是下半年有1人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需要结转到下年度支付的增值税及附加较2021年增多。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50万元,下降6.01%。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后调整部分预算到上级主管部门用于新增工作项目。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00万元,支出决算16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全部为专项统计支出,主要用于广西群众安全感调查项目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不含车辆)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 1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4.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

组织对“广西群众安全感调查”等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运行整体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原因是对指标理解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加大绩效理念宣传力度,精准编制绩效指标,保障绩效目标的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群众安全感调查项目自评得分为99.4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00 万元,执行数为164.0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我区14个地级市及111个县(市、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评估,为平安广西建设工作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二是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资金使用进度不均衡,进行了资金调剂。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绩效目标设置要求,合理安排资金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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