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广西区直职业院校团员思想状况问卷调查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10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审批函〔20184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广西区直职业院校团员思想状况问卷调查的函

 

共青团广西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广西区直职业院校团员思想状况问卷调查的函》(桂直团工函〔2018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制发《广西区直职业院校团员思想状况问卷调查方案》(桂直SXZK-1表),有效期至20181031日。请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截止时间等法定标识。

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函后20日内,将正式布置实施的文件及调查方案(一式两份)送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备存。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届时如需继续执行,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统计局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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