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17: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字〔2016〕1号
各市统计局,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7—12月经我局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予以公布。
凡是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均属于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对此,被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依法责令改正,并按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如需继续执行,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
1.2015年7—12月审批的调查项目目录
2.2015年7—12月废止的调查项目目录
自治区统计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