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函
发布时间:2015-08-04 16: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审批函〔2015〕9号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开展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函》(桂人社函〔2015〕5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经我局统计调查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你厅开展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请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截止时间等法定标识。
请你厅收到批复函后20日内,将正式布置实施的文件及调查表式一式两份送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备存。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届时如需继续执行,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统计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