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企业创新活动能力分析
为了解贺州市企业创新活动的现状,2017年我们对贺州市规上工业企业、有资质建筑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含批零业)开展企业创新活动调查,调查企业270家和企业家271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营销创新以及企业家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认知等,调查区间为2016年1月至12月。
一、贺州市企业创新活动现状
(一)创新活跃度
在270家调查企业中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74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27.4%。分行业看,工业企业181家,开展创新活动的53家,占工业企业总数的29.3%;建筑业企业8家,开展创新活动的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含批零业)81家,开展创新活动的21家,占重点服务业企业总数的25.9%。贺州市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创新的活跃程度最高,但总体上看,创新的活跃程度偏低,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调查企业开展了创新活动。分地区看,与南宁、桂林、柳州三大城市相比,贺州市创新活跃度距离南、桂、柳创新活跃度平均值6.8个百分点;与同时期建市的来宾、崇左相比,贺州市创新活跃度略高于崇左5.6个百分点,低于来宾7.7个百分点;与全区平均水平还相差3.6个百分点(见表一)。可见,贺州市创新活跃度远远落后于区内大城市,甚至落后于同时期建市的城市,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表1:2016年广西主要城市创新活跃度对比表
地区 |
调查企业总数(个) |
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数(个) |
活跃度(%) |
贺州 |
270 |
74 |
27.4 |
全区 |
10756 |
3336 |
31.0 |
南宁 |
2394 |
852 |
35.6 |
桂林 |
1205 |
387 |
32.1 |
柳州 |
1538 |
535 |
34.8 |
来宾 |
342 |
120 |
35.1 |
崇左 |
335 |
73 |
21.8 |
(二)创新投入
在270家调查企业中开展创新费用合计17055.0万元,其中内部研发活动经费7315.1万元、外部研发活动经费45.3万元、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经费9694.6万元、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支出0万元,占创新费用合计的比重分别为42.9%、0.3%、56.8%、0(见表二)。贺州市企业创新费用的投入超过一半用于购买设备和软件,虽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技术开发手段和设备落后的局面,但长期以往将不利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企业用于外部研发活动经费和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占整个创新费用合计的比重很低,说明贺州市规上企业与外部合作能力较弱。
表2:2016年贺州市调查企业各项创新费用支出占比表
|
合计(万元) |
占比(%) |
创新费用合计 |
17055.0 |
100.0 |
内部研发活动经费 |
7315.1 |
42.9 |
外部研发活动经费 |
45.3 |
0.3 |
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经费 |
9694.6 |
56.8 |
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支出 |
0 |
0 |
(三)创新效果
一是创新成功率。在270家调查企业中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有73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27.0%;同时实现四种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的企业有12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4%。可见,创新成功率不高。从创新模式来看,在开展创新活动的74家企业中,有90.5%的企业进行的是难度小、见效快的组织(管理)创新或营销创新;只有少部分企业进行的是难度大、投资大、风险大的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企业创新模式已不再是传统单一的技术型创新,更多的企业选择向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等非技术层面的更深层次的创新。
二是知识产权相关情况。在270家调查企业中申请专利的企业8家,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23家,申请版权登记的企业5家,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20家,对技术秘密进行内部保护的企业43家,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的企业11家,发挥了时间上先发优势的企业49家,分别占调查企业总数的比重为3.0%、8.5%、1.9%、7.4%、15.9%、4.1%、18.1%(见表三)。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直接相关,是企业创新活动的主要成果表现。贺州市企业申请各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占比低,均不足五分之一。说明贺州市企业不注重在保持和提高竞争力方面采取措施。
表3:2016年贺州市调查企业申请各项知识产权占比表
|
合计(个) |
占比(%) |
调查企业总数 |
270 |
|
申请专利的企业 |
8 |
3.0 |
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 |
23 |
8.5 |
申请版权登记的企业 |
5 |
1.9 |
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 |
20 |
7.4 |
对技术秘密进行内部保护的企业 |
43 |
15.9 |
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的企业 |
11 |
4.0 |
发挥了时间上的先发优势的企业 |
49 |
18.1 |
(四)创新认知
企业家的创新认知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调查企业家对创新作用的认识来看,认为创新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的企业家只有70人,仅占调查企业家总人数的25.8%,说明贺州市企业家缺乏一定的创新意识,对创新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创新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调查企业家设定企业创新发展战略目标看,设定了创新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共135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50.0%。其中,目标为保持本领域国际领先地位的企业4家、赶超同行业国际领先地位的企业6家、赶超同行业国内领先地位的企业22家、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实力的企业75家、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状况的企业27家、其他目标的企业1家,占所有设定创新发展战略目标企业的比重分别为3.0%、4.4%、16.3%、55.6%、20.0%、0.7%(见表四)。超过半数的企业设定了创新发展战略目标,且在设定创新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中,一半以上的企业将目标设定为“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实力”,很少企业将目标设定为“国际领先地位”,说明贺州市企业对开展创新活动的认知仍处于较低水平,总体战略目标层次不高。
表4:2016年贺州市调查企业设定各项创新发展战略目标占比表
|
企业数(个) |
占比(%) |
设定创新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 |
135 |
100 |
保持本领域国际领先地位的企业 |
4 |
3.0 |
赶超同行业国际领先地位的企业 |
6 |
4.4 |
赶超同行业国内领先地位的企业 |
22 |
16.3 |
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实力的企业 |
75 |
55.6 |
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状况的企业 |
27 |
20 |
其他 |
1 |
0.7 |
(五)创新环境
创新环境主要指有关政策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开展调查的十项相关政策分别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政策、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相关政策、金融支持相关政策、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绝大多数的企业家还是认可各项鼓励开展创新活动的政策,但实际上能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企业很少。也还有近20%的调查企业家认为各有关政策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为“不明显”或“无效果”。
二、贺州市企业创新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创新投入质量有待提升
研发投入是创新的主要原动力,研发投入强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创新费用的投入应该主要用于研发活动。虽然贺州市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但投入质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研发投入强度偏低。据统计数据显示,贺州市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规上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仅为0.14%;另一方面创新费用的支出结构不太合理。据统计数据显示,在创新费用投入中,真正用于内部研发的经费支出占比为42.9%,用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为0,企业的创新活动还处在低级阶段,创新投入的结构不科学,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投入的质量或效益亟待提升。
(二)创新成果层次较低
从知识产权相关情况看,据统计数据显示,调查企业虽然在秘密技术内部保护、发挥时间上先发优势方面表现较为积极,但申请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比重仅为3.0%、1.9%、4.0%,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少,且尚未在行业中形成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创新成果层次低。
(三)创新认知度不高
在270家调查企业中的72.6%的企业尚未开展创新活动,在271名调查企业家中的74.2%的企业家还没有认识到创新的重要作用,认为创新投入大、风险大、短期收益低,甚至为维持现有利益“不想”或“不愿”进行自主创新,缺乏创新精神,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创新政策有待改善
在本次调查的十项创新政策中,有很多创新政策对创新影响不大。主要原因首先是企业不具备享受相关政策的资格或是不知道相关政策;其次是政策本身吸引力不足和办事手续繁琐。这说明政府对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政策的实施范围还没有惠及到大多数企业,有效性和针对性不强,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对贺州市开展企业创新活动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而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在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必须强化企业家的创新意识,着力培养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建议贺州市以定期培训或论坛等形式,使企业家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及时掌握国际最新动态,鼓励企业家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摒弃粗放发展模式,通过制定有效的技术创新战略、成立技术研发机构、培养技术研发队伍、改进技术研发条件等措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从而得到市场认可,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二)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创新效率
研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助推创新能力,从长远看将有助于巩固企业的行业地位,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因此,应继续增加创新投入,拓宽创新投入渠道,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创新资源,特别注重研发投入强度的提高,有重点地选择能最大限度促进贺州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集中投入,使得企业能够生产出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以扭转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但研发投入强度依旧偏低的困局。建议贺州市在“三个千亿元产业”产业链上增加研发投入,生产出更高水平、更新领域的产品,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增强创新合作,完善创新政策
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要从自身发展需要、关键技术需求出发,主动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平台,政府还应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到企业中,拓宽合作领域,并利用其高层次人才集聚和设备先进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实现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
完善各种创新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因为现有的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偏重于针对技术成果的使用和新产品的生产,而对技术研究开发过程还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可见,创新优惠政策受惠范围有限,因此必须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创新政策,扩大优惠范围,调整税收结构,并加大其宣传力度和优惠力度,激发企业创新的活力,从而促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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