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印发《方案》 部署2022年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6 18: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广西统计现代化改革,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数据质量。4月14日,自治区统计局印发了《2022年广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2022年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本次试点在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选择工业、能源、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7个专业的部分在库“四上”企业进行试点。在充分考虑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不同、企业规模和行业覆盖率等情况的基础上,每个专业按照一定比例选取在库企业进行试点,其中能源专业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进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自我加压,扩大试点范围或全面开展试点。

本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原始记录两个部分。在台账信息获取上,可采取三类灵活方式处理:对于电子台账系统能够和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企业,直接从企业管理系统中获取台账信息,自动生成统计台账;对于两者不能对接关联的企业,首先从企业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原始记录,再通过台账软件系统加工整理形成统计台账;对于信息化基础薄弱的企业,采用手工录入等方式填写台账。

试点企业由各县(市、区)统计局选取,名单报设区市统计局审定后报自治区统计局备案。4月底前,自治区统计局召开2022年试点工作布置会议,安排部署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5月底前,分专业、分批次召开各市、县(区)试点工作培训班,对市、县(区)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培训。5-6月,各市、县(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配合软件开发公司组织开展对试点企业统计人员的电子统计台账培训工作。6-11月,各市、县(区)统计局与软件开发公司密切合作,到试点企业安装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自治区统计局组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指导,全面了解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的运行情况。12月,自治区统计局择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

《方案》要求,各市、县(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责任感,把电子台账试点工作纳入当前的重点工作及时部署,“一把手”要亲自抓,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从政府层面推进试点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具体要求,要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按进度实施试点,及时反馈试点工作情况。要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电子台账宣传发动、经费保障、制度建设、检查督促、运行管理、总结评估等各项工作。要服务企业安装使用电子统计台账系统,掌握系统软件的操作流程和相关环节的工作要求,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落实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充分利用好协统员人才保障,发挥其熟悉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的优势,建设培养一批协统员业务骨干充实到企业电子台账安装、调试、维护队伍中来。

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点工作,并加强向国家局请示汇报,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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