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合格标准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 11: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各市、县(区)统计局、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80号)规定,自行划定自治区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或自治区自行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发放纸质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样式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通知单,2019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合格标准证书实行电子通知单。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申领考生类型

办理时间:2020年8月7日起。

申领考生类型:参加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广西合格标准的初、中级考生。

二、办理渠道

合格考生可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在“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行下载、打印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因以上渠道属于不同的系统,存在数据不同步的问题,凡能通过以上三个渠道之一实现下载及打印即可,无论通过那个渠道下载及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均有效。

三、注意事项

(一)电子通知单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广西区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

(二)历年颁发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遗失的不再补办纸质证书,改为补办电子证书。补办电子证书由考生自行向所在市统计局提出补办申请,各市统计局每季度末向自治区统计局上报需补办证书考生申请材料。

(三)个人遇到“查不到证书”等电子证书进度问题,请您拨打0771-5846196进行咨询。个人遇到“证书打印不了”等技术问题,请您拨打0771-12333进行咨询。

附件: 办理电子通知单具体操作流程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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