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遗失补办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8-01-29 15: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各位考生:

需办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登记表遗失补办的考生,请按照如下要求提交材料到辖区统计局。

一、补办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验证统计局盖章)、联系电话(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和1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签上姓名,该照片须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一致);

(二)原取得《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验证统计局盖章),最新版《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请从“广西统计信息网”最新办证通知中下载);

(三)由档案托管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刊登遗失声明的原版报纸(报纸上要注明考生的考试名称,考试通过年月,姓名,报考专业,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号代替),证书编号)。(详见附件2

报纸要求: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报纸,有国内统一刊号。

二、补办《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验证统计局盖章)、联系电话(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和22寸免冠彩色照片(贴于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当年新版,可在本网最新办证通知中下载);

(三)由档案托管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含有证书编号、申请人姓名的页面,验证统计局盖章)。

各辖区统计局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经各市统计局汇总提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对接广西考试院办理有关证书表格。

联系电话:0771-5846196

南宁市统计局:07715539335

柳州市统计局:07722825241

桂林市统计局:07732822560

梧州市统计局:07743828554

北海市统计局:07792034198

防城港统计局:07702822555

钦州市统计局:07772824439

贵港市统计局:0775--4563451

玉林市统计局:07752825472

百色市统计局:07762826700

贺州市统计局:0774--5125458

河池市统计局:0778--2081800

来宾市统计局:0772--4278856

崇左市统计局:0771--7968232

 

附件1. 资格证书(或登记表)遗失补办申请模板

     2. 资格考试登报遗失参照模板

 

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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