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2-02 10: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4〕71号)(以下简称《决定》)经2014年11月1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27日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有史以来广西政府第一次以“决定”的文种行文对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广西统计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统计是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基础性工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统计单位数量显著增多,统计客体多元化、多层化、差异化特征日趋明显。广西政府出台的《决定》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系列重要观点,回应社会公众的需要,推动广西统计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决定》共分10大部分36个条款,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建立重大战略决策实施进程的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强化统计经费保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严格依法统计、强化组织保障等八项重点统计工作。

《决定》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力度,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广西统计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对广西16项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建立重大战略决策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及其工作协调落实机制,这16项内容分别是: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广西打造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广西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广西与东盟 “钻石十年”开放合作;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 “双核”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扶贫开发攻坚战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广西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旅游业大发展战略;实施质量兴桂战略;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其它重大战略决策。

二是明确全面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内容。一是将建立统一的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增强核算数据与专业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协调性、真实性的分析与评估。二是建立健全统计方法制度, 重点建立和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和经济区发展统计方法制度,实现统计调查制度全覆盖。三是创新统计调查方式。要着力深化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新型服务业等统计改革。四是加强服务业统计,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

三是提出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要求。《决定》要求通过统计监测分析加强对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中问题的研究,从而提升统计服务宏观决策能力;通过统计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强化部门的沟通联系,从而达到部门数据共享、提高部门经济社会管理能力;通过积极探索统计服务新方式,提高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

《决定》从人、财、物、信息化保障四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要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广西统计队伍。完善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合理配置统计人员,加强乡镇统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培训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二是强化统计经费保障。加强日常统计工作经费预算,依法将日常统计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常规统计调查聘用的工作人员给予劳动报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要不断加大对统计工作经费的投入,解决基层特别是老、少、边、山、穷地区的统计业务经费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手段条件落后、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实行统一的普查调查经费预算标准。周期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所需的经费,要列入各级政府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普查工作聘请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两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改善乡镇统计条件。力争到2015年底,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基本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套的办公设施和网络设备、完整的统计报表资料保管载体。努力夯实县级统计基础。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基础建设达到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规范要求。县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统计机构和相应的统计人员。加强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联网直报企业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电子台账,收集整理生产经营凭据,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依法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积极推动各地开展企业统计数据诚信认证,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要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力度,协助建立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管理、统计数据报告、实施大型普查等制度。严格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管理,努力构建“分工合理、管理规范、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部门统计工作机制。

四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广西大数据与宏观统计监测中心,全力支持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项目建设,巩固拓展统计“四大工程” ,加强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实施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统计网络扩容升级,加快推进全区宏观数据库建设。

《决定》出台后,广西统计系统将掀起学习、贯彻、宣传的高潮。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阶段目标和责任单位分工,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决定》的顺利实施;强化绩效考核,根据《决定》的要求,牵头把有关统计工作、统计改革发展任务列入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决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是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决定》通篇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建立了重大战略决策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及其工作协调落实机制。这是广西第一次明确从统计监测的角度建立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及其工作协调落实机制。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非常重视抓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提出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系列重要指示。最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的意见》,而《决定》正是把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精神落到了实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的发展定位作出了许多重大部署。如: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广西打造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广西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广西与东盟“钻石十年”开放合作战略等16项重大战略决策。这些关于加快广西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如何从统计的角度抓好这些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监测实施进程,成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决定》通过统计监测的角度,建立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及其工作协调落实机制,把重大战略决策用数据的形式表达出来,确保各项重大战略决策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深化广西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统计单位数量显著增多,统计客体多元化、多层化、差异化特征日趋明显,原有的统计制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要不断改革统计制度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适用性,适应新形势下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决定》从四个方面对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行了部署:一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统一的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二是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方法制度,实现统计调查制度全覆盖;三是创新统计调查方式,着力深化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新型服务业等统计改革;四是加强服务业统计,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通过改革的实施,更加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变化、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是与时俱进,建立全国统计系统第一个大数据与宏观统计监测中心。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大数据的时代已经到来。《决定》明确加快建立广西大数据与宏观统计监测中心,搭建大数据技术应用平台,加快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增强采集、分析和利用海量大数据的能力,加快建设一个完整、统一、高效、适用的全区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实现大数据的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促进科学决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广西也是全国统计系统第一个把大数据列入统计工作内容的省份。

五是建立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机制。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整个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石,是提升统计能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环节。《决定》从完善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合理配置统计人员、加强乡镇统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培训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强化统计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新形势下培养打造高素质的广西统计人才队伍提供了保障,形成了“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统计工作机制。

六是强调严格依法统计。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依法统计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证。只有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才能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全貌,才能深刻揭示经济社会运行规律。《决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从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和加强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四方面提出严格依法统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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