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13: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办字〔2023〕171号

各市统计局,本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全区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办法》(桂统办字〔2023〕8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区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分为常规评选和青年优秀统计分析评选(同一文章不得

同时参评),常规评选包括进度统计分析、专题统计分析(各专业年度、季度、月度、旬分析等为进度分析类,其他为专题分析)、统计信息、课题研究报告四大类。由35周岁及以下青年干部主笔撰写的有社会效果的进度统计分析可参评青年优秀统计分析。

(一)统计分析。全区统计系统个人或统计机构集体撰写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统计局内(外)网、广西统计信息内(外)网、省级及以上刊物等发布发表的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向自治区及各市党委、政府报送的专题分析报告、调研报告。

(二)统计信息。自治区统计局个人或集体撰写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统计局内(外)网、广西统计信息内(外)网、省级及以上刊物等发布发表的统计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并被采用的信息。

(三)课题研究报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结题的经全区各级统计系统立项批准开展的统计课题研究报告,含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专项课题研究报告。

二、参评数量及申报要求

(一)参评数量。

常规评选:各市统计局各推荐5-8篇统计分析(统计信息不参评);自治区统计局各处室(单位)推荐有社会效果的全部统计分析、统计信息。自治区统计局和各市统计局推荐符合评选要求的全部统计课题研究报告。

青年优秀统计分析评选:各市统计局各推荐不超过5篇符合

评选要求的统计分析;自治区统计局各处室(单位)推荐不超过5篇符合评选要求的统计分析。

(二)申报要求。一是参评文章以单位(处室)为报送主体。二是文章应基本符合公文格式,正文不含单位和作者信息。三是文章应分类报送。

申报资料包括:参评文章汇总表、评选推荐表、参评文章、社会效果证明材料、青年作者年龄证明材料等纸介质和电子版。

三、奖项设置

按进度统计分析、专题统计分析、青年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和统计课题研究报告分类设奖(自治区统计局和各市统计局分开设奖)。优秀统计分析、优秀统计课题研究报告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按参评数量的35%确定,其中,参评统计分析总得分排名前15%中质量分不低于80分者入围一、二等奖(一、二等奖比例为1:2,若无达标文章,一、二等奖可空缺),其余为三等奖。通过参评资格审核的统计信息均评为优秀统计信息,不分等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均按一等奖予以奖励。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参评材料纸质版送至广西统计研究所,电子版同时发至yjs5888265@163.com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市统计局需推荐评审专家一名,填写专家推荐表,将电子版发至yjs5888265@163.com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全区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办法》执行。联系人:韦杰伦,联系电话:744(IP),0771-2448250(外线)。

附件:

1.参评文章汇总表

2.评选推荐表

3.专家推荐表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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