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统字〔2024〕19号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本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2024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暨国家统计局党建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现就2024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分析水平,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扎实做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督察整改落实机制,压实各层级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2.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五类监督”贯通协同相关制度机制,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修改完善《处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自觉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信息沟通制度,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为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提供依据。认真核查审计移交的有关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审计部门。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3.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的有关失实数据涉及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组织完成对国家统计局转办、群众举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等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问题线索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及时通报曝光有关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4.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全区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月报季报年报、重大节假日、普法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研发制作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统计宣传产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讲述统计法治故事、传播统计法治声音,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5.扎实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地方高质量发展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强化数据审核评估,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做好设区市2023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测算,客观反映各地区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推动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引导作用。
6.主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2024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修订自治区重大战略统计 监测工作方案,完善指标体系,抓实工业经济特别是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加强消费市场和投资领域统计监测分析,高质量完成重大战略监测建设进程监测报告,科学评价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成效。
(二)全力组织实施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7.加强普查登记与数据审核。利用未规范建账企业和个体户普查报表主要指标调查方法研究成果研发“普查表辅助计算生成”小程序辅助开展数据采集,不断规范普查数据采集与初审上报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岗位责任制和追溯问责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建立“一对一”指导工作机制,利用行业大数据、部门行政资料等提高数据审核质效,不断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8.统筹实施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强化数据审核及处理,组织指导调查登记填报及审核工作,加强报表逻辑关系审核,组织会计、统计等专业人员集中会审,及时纠错,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调研指导和核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各地填报情况,促进调查工作全区同步推进。
9.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利用。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开展资料开发应用培训;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发布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数据资料服务全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名录库维护更新、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等统计工作。
10.扎实做好五经普数据处理环境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五经普数据处理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定,完成五经普数据处理环境建设,实现五经普广西数据自国家回流到本地处理,满足经普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及资料开发等工作要求。
(三)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1.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进一步优化专业账页设计,持续完善软件功能,加强对基层的培训和调研指导,强化技术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四上”企业使用率,稳步拓展“四下”企业试点范围。
12.持续巩固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继续以核查、通报为抓手,重点就低水平达标、达标后反复、信息化水平滞后地区开展实地核查,对示范单位和新入库企业进行抽检,推动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巩固提升。
13.持续推进协统员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协统员制度优势,巩固所取得的成效,促进全区各地加快形成协统员队伍激励和稳岗机制,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有效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稳步推进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化
14.着力推进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化。全面实施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乡村两级和第二、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对象等3个层面统计数据生产(采集)流程规范,强化统计工作全流程管理。
(五)着力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水平
15.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进度分析监测水平。聚焦今年经济“1+4”重点工作、9项重点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持续加强进度分析监测,强化综合分析研判能力,提高及时性、有效性,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从宏观经济数据和市场主体感受角度,从经济运行态势和微观新情况角度,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16.加强统计专题分析研究。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拓展研究视角,优化分析方法,结合专业统计工作,深入开展统计专题分析研究。
17.探索研究园区统计监测。研究建立园区统计流程规范,开展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为自治区政府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提供园区数据。
18.优化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写作激励机制。修订《全区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办法》,科学规范全区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工作,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调查研究、分析报告的积极性,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在全区统计系统营造重视与参与分析研究的良好氛围。
(六)全面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
19.持续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积极探索支出法核算、分季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定2023年经济普查年度市级生产总值核算方法、2024年季度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
20.加快完善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完善全区数字经济、民营经济、“三新”经济、旅游及相关产业、文化及相关产业、专利密集型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年度核算;探索研究全区年度国有经济、季度民营经济、季度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研究完善市级文化及相关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法;积极配合自治区海洋局完成广西向海经济统计核算指标体系面上改革任务。
21.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修订完善广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研究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研究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22.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履行自治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专班工作职责,继续推进自治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推动建立自治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指导试点地区开展生态产品总值试算。
(七)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23.积极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新机制应用。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运用统计云名录库系统开展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开展名录库跨部门数据实时检索子系统升级,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的推广应用,确保新机制运行顺畅。
24.持续推进“法产并重”统计改革。持续推进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的跨省产业活动单位审批纳入统计工作,充分利用五经普资料,加强和完善跨地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核算。
25.持续深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改革。贯彻落实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配合开展广西2022、2023年度碳排放数据核算。深化能耗核算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统计,实施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26.推进工业统计监测改革。积极探索月度全口径工业生产统计改革,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金样本”专项调查的试点试算工作。
27.开展投资抽样调查统计数据测算。探索改进投资统计方法,对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数调查,对亿元以下投资项目开展季度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对季度抽样调查数据进行测算。
28.持续推进服务零售总额测算。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基础,总结试算经验,开展新一轮地区服务零售测算,指导各设区市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最新成果,开展季度地区服务零售总额测算。
29.强化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和《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对服务业单位开展核实认定,探索开展广西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
30.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优化统计监测指标和测算方法,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有关报表数据审核,为全面反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31.研究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方法。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库,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方法,为现有农村统计方法提供辅助补充,为进一步全面升级调查手段搞准搞实农业统计数据提供新方法新思路。
32.探索开展经济作物统计监测遥感应用研究。围绕重点地区、重要时点,利用遥感技术,对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长势及产量等方面开展统计监测研究,充分挖掘遥感技术在数据质量核查中的作用。
33.研究完善市级工资总额增速评估方法。加强数据评估方法研究,完善对设区市涉及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相关行业工资总额增速的推算评估方法。
34.推进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及时跟进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统计最新工作部署,完善广西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年度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加强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运行情况进度分析,推动市级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
35.不断健全社会民生统计监测。继续加强妇女儿童“两纲”统计监测。增加对生育、养老、健康、未成年人、人口流动等指标的统计监测,持续开展一年两次固定样本跟访调查,研究探索将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相关情况纳入人口统计,探索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在人口统计中的应用。
36.开展城市高质量统计监测。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城市高质量统计监测工作,系统准确反映城市发展情况和高质量发展成就。
(八)持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
37.持续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分析,优化全区网络结构和策略,加强核心和重要统计数据保护。强化网络流量分析、态势感知事件处置、安全通报的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数据治理能力,确保统计数据安全和统计专网平稳运行。
38.开展国家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广西节点建设。以国家统计云工程和省级节点建设总体技术规范为指导,扎实做好项目前期需求调研和方案论证、设计、报批等环节工作,建立与国家统计云主体工程相配套的广西统计数据采集节点与管理节点。
39.完成国家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及时反馈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工作经验,优质高效完成综合试点广西工作任务。
40.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信创改造。严格贯彻落实信创工作要求,完成广西统计发布库系统信创改造并迁移至自治区信创云。推进广西统计工作网(内网)信创改造,打造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统计局工作内网一体化信息管理和发布平台。
(九)统筹推进部门统计工作
41.健全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摸清部门统计数据资源和普遍共享需求,完善《广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升级部门统计联网直报服务平台功能,推动部门联网直报平台向市、县两级推广延伸。建立健全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42.加强统计学术研讨交流。积极探索政府统计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深度合作的工作机制,适时举办广西统计科学研讨会,围绕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研究与实践,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的研究探讨,促进统计学术交流,积极引导统计科研工作者投身面向统计前沿、面向统计需求的统计实践,切实发挥统计科研的先导作用。
(十)深化统计对外交流合作
43.高质量办好第十届中国—东盟统计论坛。探索拓展论坛的举办形式,扩大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加强统计领域理论前沿与实践动态交流,提升论坛对外交流合作实效。探索拓展双边和多边座谈,推动与东盟国家统计部门建立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交流合作。
44.推动加快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建设。落实“帮办扶”要求,跟踪、督促和落实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建设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二期工程项目、应用统计硕士点申报、统计交流培训等工作,推动学院建设成为中国和东盟各国统计交流合作高质量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统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组织工作氛围,周密部署安排,对标要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24年改革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自治区统计局改革办(设管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推动各处室、单位以及各市县之间的沟通衔接,确保相关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各有关牵头处室单位要勇担责任,紧抓落实,加大对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对经办的改革项目要全程统筹、负责到底。各配合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积极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三)加强调研督导。由自治区统计局改革办牵头,与处室单位联合组成督导组,对今年出台的改革任务进行督导,确保统计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自治区统计局各责任处室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报自治区统计局改革办。
(四)加强宣传解读。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对改革工作要点和政策进行宣传,在会议、培训、调研等日常工作中加大解读力度,确保党委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推动我区统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2024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
工作要点 |
责任单位 |
分管领导 | ||
一 |
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
1 |
扎实做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执法监督局,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市统计局 |
武 央 韩祖海 |
2 |
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
执法监督局 |
韩祖海 | ||
3 |
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 |
执法监督局 |
韩祖海 | ||
4 |
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
执法监督局 |
韩祖海 | ||
5 |
扎实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
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人口处、社科处、新经济处、普查中心、信息服务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6 |
主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 |
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投资处、农村处、贸经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研究所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二 |
全力组织实施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7 |
加强普查登记与数据审核 |
经普办、普查中心、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农村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新经济处、数据管理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8 |
统筹实施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 |
经普办、核算处、普查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 ||
9 |
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利用 |
经普办、普查中心、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农村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10 |
扎实做好五经普数据处理环境建设 |
经普办、数据管理中心 |
周竞龙 | ||
三 |
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
11 |
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 |
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数管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12 |
持续巩固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 |
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农村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数据管理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13 |
持续推进协统员制度落实 |
人事处、设管处、教育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 ||
四 |
稳步推进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化 |
14 |
着力推进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化 |
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农村处、人口处、社科处、新经济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数据管理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五 |
着力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水平 |
15 |
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进度分析监测水平 |
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农村处、人口处、社科处、城市处、新经济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16 |
加强统计专题分析研究 |
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农村处、人口处、社科处、城市处、新经济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信息服务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17 |
探索研究园区统计监测 |
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社科处、新经济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数据管理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18 |
优化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写作激励机制 |
研究所 |
周 旻 | ||
六 |
全面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 |
19 |
持续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
核算处、工业处、投资处、农村处、贸经处、人口处、服务业处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20 |
加快完善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
核算处、工业处、投资处、贸经处、社科处、新经济处、服务业处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21 |
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 |
核算处 |
唐 旭 | ||
22 |
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 |
新经济处、核算处 |
唐 旭 周竞龙 | ||
七 |
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
23 |
积极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新机制应用 |
普查中心 |
付天德 |
24 |
持续推进“法产并重”统计改革 |
工业处、贸经处 |
唐 旭 周竞龙 | ||
25 |
持续深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改革 |
能源处 |
周竞龙 | ||
26 |
推进工业统计监测改革 |
工业处 |
周竞龙 | ||
27 |
开展投资抽样调查统计数据测算 |
投资处 |
周 旻 | ||
28 |
持续推进服务零售总额测算 |
贸经处 |
唐 旭 | ||
29 |
强化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 |
服务业处 |
周 旻 | ||
30 |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
农村处 |
付天德 | ||
七 |
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
31 |
研究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方法 |
农村处 |
付天德 |
32 |
探索开展经济作物统计监测遥感应用研究 |
农村处 |
付天德 | ||
33 |
研究完善市级工资总额增速评估方法 |
人口处 |
周竞龙 | ||
34 |
推进数字经济统计监测 |
新经济处 |
周竞龙 | ||
35 |
不断健全社会民生统计监测 |
人口处、社科处 |
周 旻 周竞龙 | ||
36 |
开展城市高质量统计监测 |
城市处 |
唐 旭 | ||
八 |
持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 |
37 |
持续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数据管理中心 |
周竞龙 |
38 |
开展国家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广西节点建设 |
数据管理中心 |
周竞龙 | ||
39 |
完成国家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 |
数据管理中心、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 |
唐 旭 付天德 周 旻 周竞龙 | ||
40 |
持续推进信息项目信创改造 |
数据管理中心 |
周竞龙 | ||
九 |
统筹推进部门统计工作 |
41 |
健全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
设管处 |
唐 旭 |
42 |
加强统计学术研讨交流 |
研究所 |
周 旻 | ||
十 |
深化统计对外交流合作 |
43 |
高质量办好第十届中国—东盟统计论坛 |
资料管理中心 |
周竞龙 |
44 |
推动加快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建设 |
资料管理中心 |
周竞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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