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12-30 18: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在国家统计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勇于开拓创新,奋力克难攻坚,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广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形成良好统计生态取得新突破。

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推动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继续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动自治区政府举办全区领导干部统计管理专题培训班,各市县政府、区直中直有关部门、各市统计局23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顺利完成统计督察问题整改任务。积极主动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抓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我区的4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26项整改任务、反馈我局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21项整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整改,移交的15条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全面核查,并启动追责问责。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推动自治区党委将统计工作纳入巡视监督重点内容。组织开展5个专项检查,督促全区各级105个单位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相关制度262项。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将年内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干部任用时,凡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修订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对近50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181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行政处罚金额500多万元,对42家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对79名统计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出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试行)》,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5起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有效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精心组织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送宣传短信36万多条、动车宣传450趟次、广播电视宣传36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1.32万人次参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二)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1.加强科学谋划,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落实落地提供遵循。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反映广西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统计标准、数据采集、国民经济核算、评价分析、执法监督、组织管理保障等七大体系,为未来5年广西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指南。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西统计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

2.聚焦重点领域,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取得新成效。三大核算改革取得新成果。改进和完善市、县级季度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实现自治区、市、县生产总值基本衔接;完成2003年以来各市、县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参与研究起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案。新经济新领域统计改革取得新进步。认真落实自治区出台的新经济统计改革措施,率先将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延伸至市一级,创新开展新经济增加值核算。研究制定数字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开展数字经济增加值试算。服务业统计改革取得新进展。印发《广西服务业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试编广西服务业生产指数,开展服务零售额测算地区试点,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单位抽样调查,民宿、城市商业综合体等调查试点等工作。“四下”单位抽样调查进一步优化。合理扩大样本量,完善“四下”单位抽样方案及数据推算方法。将资质外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抽样调查整合到“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中,提高样本完整性。部门统计现代化改革迈出新步伐。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完善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功能,推动落实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部门首席统计师(员)制度。广西基层部门统计工作获得国家统计局高度肯定,在全国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上推介广西经验。

(三)着力提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水平,服务加快发展取得新突破。

创新建立经济运行重点指标旬监测分析机制。以旬为周期开展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和重点指标监测分析,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企业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预警预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精准调度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今年以来共报送统计专报21期,旬监测报告16期,统计分析信息700多篇次,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近200篇次,获自治区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2篇次,多篇信息入选自治区政务信息精品。聚焦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加强专题研究。形成《强首府战略实施进度监测报告》《关于广西酒业的制造业调研情况的报告》等专题报告,得到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扎实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会同发改等部门起草并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广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联合发改、组织部门印发《广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自治区统计局《开展广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开展首次评价测评工作。

(四)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基层统计工作现代化取得新突破。

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顺利完成,全区县乡统计专线网络覆盖率达100%,视频会议(培训)系统覆盖率达99.3%,100%的乡镇(街道)均落实统计A岗B岗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制定《广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企业统计电子台账软件研发、会议布置等工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推行基层网格化管理。全区16544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共设置19282个网格,选聘19544个网格员,7月份起,顺利使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农业统计、单位名录库的数据采集、管理和报送,实现即报即审。全面实施统计协管员制度。全区首批招录协统员1116人已全部完成岗前培训并上岗,开展完成第二批协统员招录笔试工作,基层统计力量不断充实。全面落实首席统计师制度。分级开展首席统计师(员)聘任及日常管理,建立备案制度和首席统计师(员)人才库,全区各级各部门已聘任1354名首席统计师(员),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建立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标准。研究制定政府统计机构和部门数据生产、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提高数据采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五)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科技助力支撑统计改革取得新突破。

完善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完成平台升级改造,拓宽数据发布库应用范围,获评“第三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强化网络安全运行监管,在全区范围推广使用移动端小程序采集基本单位名录信息。开发广西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初步构建起“地理空间+统计大数据+网格化”三位一体的统计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体系。建立开放高效统计资料管理体制。推进中国统计资料馆广西分馆建设,升级建设广西统计博物馆,硬软件条件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发掘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成果取得新突破。

率先发布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2011-2019年各市、县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历史数据修订,首次开展市级分产业从业人员人数试算。扎实推进人普资料开发利用,年内实现6个人普课题结题,有序开展普查数据资料和文件汇编。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广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会议,各市、县、区直中直部门有关领导以及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200余人参会。

(七)成功举办第7届中国—东盟统计论坛,统计对外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持续打造中国—东盟统计论坛升级版。参会代表规格创历史新高,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局长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东盟国家8位统计局长、1位副局长以及东盟秘书处统计机构负责人在论坛中致辞。论坛期间,宁吉喆局长与自治区蓝天立主席签署共建中国—东盟统计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为学院成立揭牌。学院建成后将为统计服务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增添新平台。

(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统计现代化改革开新局。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实“规定动作”,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开展“七个一”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对直属事业单位第二轮巡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拔任用各层级优秀干部,推荐提拔70后副厅级领导1名、转岗重用副厅级干部1名,提拔正处级领导3人、副处级领导5人,晋升二级巡视员2人。协助各市委组织部门提拔、调配统计局主要领导5名,充实领导班子成员20余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馈我局2020年度“两评议”结果优秀率均达90%以上,为近十年来最高。我局在区直机关绩效考评中连续8年荣获一等等次。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广西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巩固形成良好统计生态。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积极推进核算、服务业统计、建筑业企业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产值共享、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碳达峰碳中和监测、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部门统计现代化等方法制度改革,积极建设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三)着力提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评价服务水平。

强化经济运行进度监测分析、重点指标实时监测、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监测,着力提升监测分析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预测预判水平。扎实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更优质统计服务。

(四)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深入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协统员制度,完善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首席统计师(员)制度,健全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标准,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五)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和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推进广西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广西统计监测预警分析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数据中台、智慧统计、分析之窗的“一池一脑一屏”,为统计高质量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六)着力抓好七人普资料开发和五经普筹备工作。

组织撰写编印人普系列丛书,开发广西人口普查微观数据管理数据库系统。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为切入点,提早谋划五经普工作。

(七)着力深化统计对外交流合作。

谋划筹办好第八届中国—东盟统计论坛,推动论坛向服务RCEP升级。积极推动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八)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坚持不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心走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统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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