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查处 柳州市统计违法企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7 12:4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各市、县(区、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关于转交有关统计违法线索的函》(执法监督局转交函〔2020〕162号)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对柳州市有关统计违法线索进行了核查核实,并对有关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各地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依据《统计法》和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柳州市柳东新区、柳北区、鹿寨县共98家统计违法企业通报如下。

一、柳东新区企业34家

经核查发现,柳州市恒兴机械铸造厂、柳州腾龙煤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海王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金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海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红日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柳州中迪纸业有限公司、广西中特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达力电器厂、广西双起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广西睡宝涂料有限公司、柳州市昌河模具厂、柳州夏诺多吉环境标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睡宝床垫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麦可思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凯佰化工有限公司、柳州市龙晨车桥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柳州市红光汽车配件厂、柳州市环波建材有限公司、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柳州市仁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柳州东城环境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柳州市东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西首斧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东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柳州领行观达诣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柳州卡乐星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迈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东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连升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耀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双英实业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依据《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上述企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处1000元至4.5万元不等的罚款,认定为统计上一般失信企业并公示。

二、柳北区企业28家

经核查发现,广西桥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柳州市金百汇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祁旺物资有限公司、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广西仙河变压器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汇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柳州市钢裕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富森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柳州众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丹顺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龙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柳州三元天爱乳业有限公司、广西筑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西联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鼎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超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西富仕云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岑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柳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工联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超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建工轨道装配式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广西建工轨道装配预制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依据《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上述单位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处2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其中的广西桥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柳州市金百汇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祁旺物资有限公司、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广西仙河变压器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汇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柳州市钢裕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富森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9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其余19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上一般失信企业并公示。

三、鹿寨县企业36家

经核查发现,广西鹿寨鼎泰木业有限公司、鹿寨鑫宏木业有限公司、鹿寨源森木业有限公司、广西鹿寨振兴茧丝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鹿寨佳源木业有限公司、鹿寨县玉佳农林科技有限公司、鹿寨县鸿森板业有限公司、鹿寨县昌发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古丽冰糖有限公司、鹿寨县庆丰木材有限公司、广西鹿寨通用人造板有限公司、鹿寨县顺发木业有限公司、鹿寨县新兴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林纸业有限公司、鹿寨县信通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隆达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神华国华广投(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鹿寨县中业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紫荆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广西鹿寨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鹿寨翔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鹿寨县龙凤陵园有限公司、鹿寨县储备粮管理公司、鹿寨县鹿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鹿寨桂中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广西鹿寨县新升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鹿寨益农果业有限公司、鹿寨县桔灿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鹿寨县林杰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鼎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鹿寨瑞晟贸易有限公司、鹿寨县德顺电动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鹿寨县劲升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依据《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上述企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处1000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其中的广西鹿寨鼎泰木业有限公司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其余35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上一般失信企业并公示。

对以上98家统计违法企业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自治区统计局已依法依规提出了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自治区统计局将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统计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区各市、县(区、市)统计局要从以上98家企业统计违法行为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要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统计;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信;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持续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特此通报。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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