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8-22 17:47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统计专业技术培训、全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开展统计教育科学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9名,其中处级领导职位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679.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6.3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6.18万元,增长47.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6万元,减少5.03%,主要原因是统计资源建设项目平台运营维护费的减少。

2.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437.16万元,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5.48万元,增长67.06 %,主要原因是承接培训和会议等业务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5.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40.00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其他业务量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33.61万元,主要是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679.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9.93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3.98万元,增长5.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3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承接培训和会议等业务增加,支出也随着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52 万元,增长22.95 %,主要原因是缴纳社保基数的调整和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也随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28.8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卫生健康支出也随着减少。

4.住房改革支出19.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的调整,住房改革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5.0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1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主要用于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项目中的差旅费未能按预算完成支出。

专项统计业务支出6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主要用于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6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及开展工作调研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

组织对2024年度物业管理费、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等7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5万元,单位资金预算支出400.61万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469.76万元。其中,本单位项目7个,本单位项目支出469.7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69.7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时不够细化。二是部分指标完成情况简要描述较为笼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年度绩效目标的编制。二是加强实际完成值和完成情况简要描述对指标值做到准确、完整、详实。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9.7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9.15万元,执行数为69.1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广西统计教育培训网络平台运营维护正常,技术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网络安全达到三级等级标准。培训平台学员信息、课程资源、质量评估等主要功能模块优化升级。课程上线维护及时,课程内容不断更新,当年迭代课程56门,上线新录制统计专业系列课程23门,平台在线课程总共330门,总体用户规模人数达2.4万人。培训覆盖了全区统计系统、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不断为基层提供统计优质培训服务,网络培训满意度达99%。二是根据统计教育培训视频课程录制采购需求,采用了高清录播、布景实拍、演示动画、AI数字人等形式,完成录制新修改《统计法》,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农业、贸易、服务业等统计实务系列课程,以及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实践、统计数据生产(采集)流程规范等系列课程,共25门48个视频,总共时长885分钟,折算32课时。录制的精品课程获得了自治区统计局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创先争优加分,为全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供课程资源,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根据全区统计人员网络培训需求,充分利用广西统计教育培训网络平台资源,设置了全区统计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培训班、协统员岗前培训班等8个班级,累计培训人数1.2万人,培训覆盖全区统计系统、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结业率达92%。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量指标设置不够精准,主要原因是广西统计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培训人数未能精准测算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收集培训人数,确保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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