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8-22 17:43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本单位职责是负责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和调查服务;承担社情民意、群众安全感及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等重要项目调查;承担广西社情民意调查热线电话12340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位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机构设置情况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21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2.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4.25万元,下降8.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1062.98万元,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5.68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大环境影响,调查业务减少,事业收入减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078.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8.8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了30.23万元,增长2.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了32.44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所以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工资变动,基数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工资变动,基数降低。

4.住房改革支出16.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工资变动,基数降低。

5.结余分配134.12万元,为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4.49万元,下降51.86%,主要原因是调查业务减少,收入减少,事业收支结余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6.25%。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1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专项统计支出,主要用于广西群众安全感调查项目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417.19万元,执行数1212.9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完整,能全面反映资金支出的实际产出和效益水平。2024年,中心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共组织完成民意调查项目45项,累计完成调查样本总量约57万个,达到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评价工作、改进服务提供了重要参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1000.2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1000.2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00.2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出现偏离指标值较多现象。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是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和调查服务。2024年,受市场大环境影响,业务量减少,事业收入较上年下降8.26%,项目总成本随之下降,出现了偏离指标值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工作任务,认真谋划,科学准确编制各项目绩效指标,保障绩效目标的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重视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各项目绩效目标产生的偏差,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群众安全感调查项目自评得分为99.5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万元,执行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我区14个地级市及111个县(市、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评估,为平安广西建设工作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质量指标“被调查者的完整访问录音比率”设置不够精准。主要原因是指标设置不够精准,根据工作方案电话访问调查样本录音比率保持在95%即可。实际执行中所有调查样本均有完整录音,录音比例达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设置年度指标时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准确设置绩效目标值,同时密切关注绩效目标任务开展情况,若因客观原因产生目标偏差,及时调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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