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4 13: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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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为局干部职工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办公环境。

(三)为维护机关办公的正常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组织完成临时性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管理岗位2名,工勤岗位11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55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4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8.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4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会议室音响系统维修改造,二是新增职工2人,追加了人员经费。

2.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555.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55.4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8.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25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会议室音响系统维修改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17万元,增长30.07%,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4.住房改革支出19.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4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8.69%。其中:基本支出322.35万元,项目支出233.1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7.95万元,支出决算55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56.3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8%。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公积金缴纳金额增加。

1.机关服务支出24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2%,

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公积金缴纳金额增加。

2.统计管理支出23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

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与预算基本持平。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2.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6%。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8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项目未开展。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9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121.25%,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7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110.77%,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4%。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4%,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7%。

1.住房公积金支出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7%,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缴纳金额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28%。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等减少。

(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一些项目未开展。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3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3.1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不合理;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各级指标;二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清晰;三是科学编制预算,运用零基预算理念。

(2)机关服务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服务后勤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06万元,执行数为131.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0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本局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二是改善局办公楼办公条件,为局干部职工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办公环境;三是维护本局机关办公区域的公共秩序,创建绿色、良好的工作环境;四是保障办公楼的供水供电、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转,满足办公楼各部门办公的要求,保障各项政务工作顺利开展。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因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未进行问卷调查。下一步改进措施是针对这个指标设置做出整改方案,对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更能真实反映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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