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4 15: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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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研究制订全区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管理经济普查数据库;

(2)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承担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和全区统计调查单位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全区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94.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94.8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8.63万元,增长31.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8.63万元,增长31.53%,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在局本级进行核算,2022年在普查中心独立核算。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94.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8.63万元,增长31.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经费、单位日常运转、专项统计工作以及普查类工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2.51万元,增长42.3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在局本级进行核算,2022年在普查中心独立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43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一名。

3.卫生健康支出18.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改革支出30.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职工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8.63万元,增长31.53%。其中:基本支出365.72万元,项目支出129.1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0.18万元,支出决算为49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8.89万元,支出决算为37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出及退休,造成人员类经费开支减少;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三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人员类经费、单位日常运转、专项统计工作以及普查类工作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273.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主要是普查中心职工工资和定额定员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预决算的原因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念,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开支。

2.行政运行(审计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追加本单位人员经费预算,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3.专项统计业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受疫情等影响,开展统计业务调研次数减少。

4.专项普查活动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通过转移支付下达第五次经济普查试点经费50.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一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金额减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7.94万元,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厅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1人,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1人,职业年金缴纳金额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18.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保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增加。

(四)住房改革支出30.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1人,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统发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0%。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次数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培训、公务接待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开支减少。

(三)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普查中心无“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07万元,降低34.0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1万元,降低16.54 %,主要原因是:一是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次数减少;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培训、公务接待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更新维护项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以及残疾人保障金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结合统计项目实际,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认真编制绩效目标,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扎实抓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跟踪问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发挥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牵引作用,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序高效,助推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和规范,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存在差距,对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邀请专家培训绩效目标设置相关业务。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强化各处室单位绩效管理理念,提高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和科学性;二是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自治有关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逐条逐项对照梳理,严把绩效自评质量关口,确保自评内容真实、完整;三是强化绩效成果运用。对于部门评价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扎实整改落实,并将结果用于后续预算资金安排、制度调整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等方面,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更新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20万元,执行数为120.95万元,年末上缴财政1.70万元,预算执行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方面,年初设定的“全年印刷品数≥7项”目标已完成。全年共印刷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手册、名录库操作手册、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广西基本单位统计年鉴、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网格员工作手册等8项基本单位统计工作资料。2.质量指标方面。年初设定的“信息化系统验收合格率=100%”目标已完成。全年共建设维护的信息化系统3个,其中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程序功能升级于2022年9月验收合格,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化管理系统增设统计网格员证件制作和部门数据管理功能于2022年9月验收合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更新及接口运维服务于2023年1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方面。年初设定的“信息化系统建成投入时间当年年底”目标已完成。其中,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程序功能升级于2022年8月30日投入使用、2022年9月26日通过验收,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化管理系统增设统计网格员证件制作和部门数据管理功能于2022年9月20日投入使用、2022年9月26日通过验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更新及接口运维服务于2022年3月22日至12月31日投入使用、2023年1月10日通过验收,均在2022年年底前投入使用。4.成本指标方面。年初设定的“项目预算各分项建设成本不突破预算成本”目标已完成。全年实际项目总支出120.95万元,各分项建设均没有突破预算成本。5.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的“发布基本单位和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统计分析信息数量≥4篇”目标已完成。全年实际共撰写发布基本单位和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统计分析信息数量为17篇,通过撰写发布相关统计分析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支撑。该指标实际完成值高于目标值较多,主要原因是年初设定目标偏低。6.满意度指标。通过对14市名录库主管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8.64%,年初设定的目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90%,该目标已完成。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准。个别绩效指标年初设定目标偏低,出现实际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现象;二是绩效目标的跟踪监控不够到位,对预算绩效理解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后续在制定年度指标目标时,充分借鉴以往经验,科学合理编制指标目标值。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的跟踪监控。继续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绩效指标完成进度,将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人,督促加快各项工作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资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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