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8 17: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二)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三)开展广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

(四)承担科研课题和广西统计学会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52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6.45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3.21万元,增21.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4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3.21万元,增长21.5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项目。

2.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52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6.4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3.21万元,增长21.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5.96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3人,缴纳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3人,缴纳基数增加。

4.住房改革支出25.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3人,缴纳基数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3.21万元,增长21.51%。其中:基本支出357.40万元,项目支出169.0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2.16万元,支出决算5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69.97万元,支出决算为43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部分预算到上级主管部门用于新增工作项目。

1.统计管理支出16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

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创新重要问题研究”项目及“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项目,减少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预算到上级主管部门用于新增工作项目。

2.事业运行支出26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

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等大幅度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4.61万元,支出决算为5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8%。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0.4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6%,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6%,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0%,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0%,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43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1.住房公积金支出2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主要原因是缴纳金额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4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5.6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等大幅度减少。

(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项目未开展。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7.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96万元,降低44.3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等大幅度减少。比2020年减少0.30万元,降低0.95%,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单个项目预算未达到200万元以上,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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