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宁市统计局 2011年7月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现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及总人口 全市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666.16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20.8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5.36万人,增长7.31%,年平均增长0.71%。 全市总人口为686.84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29.01万人比较,十年间共增加57.83万人,增长9.19%,年平均增长率为0.88%。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平均增长率的1.11%下降0.23个百分点。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04.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604.4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5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5.42万人,占51.85%;女性人口为320.74万人,占48.15%。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3下降为107.69。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82万人,占18.14%;15-59岁人口为459.66万人,占69.00%;60岁及以上人口为85.68万人,占12.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30万人,占8.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12.50万人,占46.9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3.66万人,占53.0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汉族人口增加38.8万人,增长14.1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56万人,增长1.89%,其中壮族人口增加3.5万人,增长1.04%。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87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67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0.35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7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27人上升为1169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08人上升为1451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046人上升为3908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67人下降为2487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15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文盲人口减少9.58万人,文盲率由3.28%下降为1.52%,下降1.76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普查登记常住人口 (人) 地区 普查登记常住人口 (人) 兴宁区 398789 武鸣县 544478 青秀区 709721 隆安县 300215 江南区 567999 马山县 390900 西乡塘 1156173 上林县 343590 良庆区 344768 宾阳县 782255 邕宁区 259721 横县 863001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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