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县(市、区)、乡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贵港市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及常住人口
全市的总人口为503.31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59.96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3.35万人,增长9.42%,年平均增长0.9%。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平均增长率1.87%下降0.97个百分点。
全市201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为411.88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4.11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77万人,增长4.51%,年平均增长率为0.4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16.9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00.3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2人减少0.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3.39万人,占51.81%;女性人口为198.49万人,占48.1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78下降为107.5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10.22万人,占26.76%;15-59岁的人口为249.74万人,占60.63%;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1.92万人,占12.61%,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6.87万人,占8.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1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51.08万人,占85.2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0.80万人,占14.7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9.55万人,增长5.90%;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78万人,减少2.84%。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33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8.91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4.4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13人上升为292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000人上升为882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365人上升为4101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164人下降为3506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03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85万人,文盲率由2.25%下降为1.46%,下降0.79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总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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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人) |
常住人口(人) |
全市合计 |
5033101 |
4118808 |
港北区 |
581123 |
578365 |
港南区 |
628917 |
507962 |
覃塘区 |
563241 |
407547 |
平南县 |
1422379 |
1128030 |
桂平市 |
1837441 |
1496904 |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总人口是指在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登记有贵港户口的人(包括户口待定的人口)。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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