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时间:2008-04-03 15:17 来源:
    本年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宏观决策与管理的需要,反映全国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为国家制定科技政策和进行科技管理提供依据。
   
本制度是国家统计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本制度的综合范围, 包括各级各部门(县及县以上)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企业、农业及地质水利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软件开发单位及综合技术服务机构等。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情况、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R&D)情况、科技成果情况、科技项目(课题)情况、科技活动机构情况。
   
本制度的组织实施方式: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协调,采取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科技统计调查,并同时负责综合、汇总全社会的科技活动情况和组织实施企业科技活动调查;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本系统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并负责向国家统计局提供本制度所要求的综合资料。调查采取全数调查和滚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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