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户调查方案

发布时间:2008-04-03 15:09 来源:
   一、本调查制度主要是反映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消费、储蓄、手存现金、商品需求和住房等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工资和奖金、社会福利、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政策提供依据;为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数、确定贫困线的划分、计算社会商品购买力、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依据。
    
  二、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调队及抽中城市城调队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一方案收集资料汇总上报。
    
  三、本调查主要包括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城市住户现金收支调查表、城市住户消费支出调查表、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城市住户居住情况表、城市住户不同收入水平家庭调查表、城市住户实物收入调查表、城市住户主要指标调查表等共八张。其主要内容包括:居民家庭人口和劳动就业状况,收入和现金支出状况,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购买主要商品数量及变化情况,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及变化情况,家庭食品消费及营养状况,家庭住房情况,实物收入状况,货币流动、储蓄、债权债务情况,各类居民家庭之间收入、消费差异情况。
    
  四、调查对象是在城市和县城关镇中按随机原则抽选的部分非农业居民家庭及其成员,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口中的单身者。
    
  五、调查方法采取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确定调查城市(或县城)、街道、家庭户。为了使调查力量分布比较均匀,并适当照顾某些边远省份和少数民族地区,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上,又给部分省、自治区增加了个别调查点。全国共抽选了226个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作为样本的初级抽样单位,调查户36000户。
    
  住户调查采用样本户进行连续记帐方式,由记帐户对其家庭的各项支出逐笔记帐,然后由调查员定期整理,按月汇总。记帐户一般连续被调查三年,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六、调查综合资料发布频率为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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