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中国在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础上,自1992年起,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在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开展了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的测算。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与年度国内生产总值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核算原则,包括核算主体、核算范围、核算的分类以及核算的估价原则和记录时间,与年度基本相同。但是由于季度核算的核算时间短,所需的基础资料相对不足,因此在核算方法上,两者又有所不同。目前中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是按照生产法计算的。这种方法是通过测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然后按行业增加值加总得到国内生产总值。根据目前中国基础资料情况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时效性特点,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主要是根据关键指标进行推算,如根据总产出和增加值率推算增加值,根据总产出及相关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增加值,等等。在能够得到计算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的会计和财务资料的情况下,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也可以通过增加值的构成项目直接计算得出。
由于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期短,时效性比较强,能够及时全面的反映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满足宏现经济管理和经济分析的需要,因此,在政府宏现经济调控和经济分析中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各级政府和经济界用来衡量国民经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增长速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自1992年开始以来,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方法也日臻完善,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进行宏现调控的重要指标。随着明年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的定期公开公布,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将在宏观调控、经济分析及微观管理等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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