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关于推动钦州市渔业转型升级提质发展的思考
钦州是广西水产品重要主产区,渔业养殖条件优良,海水产品、淡水产品、水产种苗总量均排全区前列。近年来,钦州市坚持陆海统筹,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水养殖、淡水养殖,打造了钦州大蚝、浦北官垌鱼等特色渔业品牌,水产品产量排全区第2位,渔业成为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引擎。
一、钦州市近年来渔业发展特点
(一)渔业生产稳步扩量优结构。近年来,钦州市积极开拓渔业发展空间、培育渔业新业态,渔业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渔业产业规模、效益持续提升。2024年,渔业养殖面积达到44.6万亩,水产品产量64.59万吨,渔业产值达到83.94亿元,2021—2024年产值分别年均增长4.97%、3.1%、3.58%、3.02%,渔业产值占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8%,渔业产量占广西比重17%左右。
二是海水养殖尤为迅速,成为渔业发展最大增长点。2024年,钦州市海水养殖面积29.81万亩,海水产品产量50.28万吨,分别比2020年增长18.33%、13.91%,海洋渔业产值63.08亿元,比2020年增长8.46%,海水产品产量、海洋渔业产值分别占全市水产品产量77.8%、渔业产值75.15%。
三是本地特色水产品养殖加快发展。2024年,钦州大蚝养殖面积增加到12.8万亩,产量32.8万吨、比2020年增长15.9%,占全市海水产品产量比重达到65.2%;钦州对虾养殖面积增加到8.69万亩,产量达到6.93万吨、比2020年增长48.7%;官垌草鱼等特色淡水鱼类养殖面积增加到14.3万亩,产量13.4万吨、比2020年增长11.7%。
(二)渔业加快绿色集约转型提质。“十四五”以来,钦州市巩固渔业产能,着力推广高效生态养殖模式,推动渔业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化转型升级,释放渔业增长潜能。
一是设施渔业示范实现突破发展。积极推进海洋牧场、“陆基一体化”、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等“蓝色粮仓”、陆基设施渔业项目建设,获批建设钦州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全市设施渔业示范基地累计达到20个,设施渔业养殖面积近1.2亿平方米(约18万亩)、比2020年增长52.7%,设施渔业年养殖产量达到45.7万吨、占全市水产品产量的70.8%,设施渔业发展位居广西前列。
二是打造了海洋渔业绿色集约模式。以大蚝、对虾、金鲳鱼等优势海水产品和名贵海鱼为重点,大力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新型抗风浪浮筏、对虾棚式循环水、陆基圆形池生态养殖,全市陆基圆形池生态养殖累计发展3186个、棚式对虾养殖达到1.46万亩、新型抗风浪蚝排和外海延绳浮球笼吊养蚝达到1.1万亩,建成了钦州大蚝养殖大数据管理系统、国家级对虾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实现了海洋养殖数字化管理,数字赋能有力提升了海水产品养殖效益和绿色集约水平。
三是基本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域渔业产业发展布局。钦南区形成了以大蚝等贝类海水养殖为主的海洋渔业体系,海水产品产量48.8万吨,占全市海水产品产量比重达到97%、占全市水产品产量比重达到75.5%,贝类海水养殖产量33.4万吨,占本地区海水产品产量的68.4%。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以淡水鱼类、贝类为主,发展各有侧重,其中,灵山县以草鱼、鲢鱼、鲤鱼等鱼类为主,鱼类产量4.17万吨,占本地区水产品产量96.5%;浦北县以草鱼等鱼类为主,鱼类产量3.56万吨,占本地区水产品产量98.6%;钦北区以罗非鱼、鲢鱼、鳙鱼等鱼类为主,鱼类产量3.62万吨,占本地区水产品产量90%。
(三)渔业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聚焦渔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品牌化、链条化、科技化发展,提高渔业产业综合效益。
一是特色水产品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加快提升。“钦州大蚝”、“浦北官垌草鱼”、“钦州石金钱龟”、“钦州青蟹”、“钦州鲈鱼”“钦州石斑鱼”等钦州特色水产品已经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5个品牌主导水产品(大蚝、官垌草鱼、鲈鱼、青蟹、石斑鱼)养殖产量合计37.8万吨,占全市养殖水产品产量66.5%。钦州大蚝在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榜中品牌价值提升至53.16亿元,“钦州大蚝”绿色食品认证企业达到20家,获评为“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二是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钦州市培育了水产加工企业59家,规模以上加工企业12家,2024年水产加工品总量10.7万吨,其中,海水加工产品占比达到69%。打造了以海产养殖、种苗育种为核心的百亿级大蚝全产业链,一产年产值近40亿元,带动了水泥行业、绳索制作业、休闲渔业、加工业、旅游业、餐饮业等二三产业产值超过80亿元。
三是渔业标准化良种化加快发展。钦州市共有水产苗种生产场197家,其中,海水育苗场64家,年繁育各种水产种苗达到1092亿尾、产值11.2亿元。围绕特色优势水产品,建成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良种生产基地,钦州大蚝已经建成国家级原种场1家,大蚝苗种1.6亿支(串),大蚝人工育苗取得突破、年产人工蚝苗2500万串,钦州大蚝苗种占全国大蚝苗种产量70%;淡水鱼苗种产量1029亿尾,灵山县建设有鱼苗繁育场55家、年产鱼苗超1000亿尾,获“中国淡水鱼苗之乡”称号,其中,草鱼水花每年产量700亿尾以上,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草鱼水花产地。
二、钦州渔业发展存在不足和短板
(一)渔业生产设施现代化程度不高。设施渔业总量不足、覆盖率不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总体较低,沿海周边沿岸水产养殖池塘超过8万亩、大蚝浮排面积超过1万亩需要改造升级,养殖种类单一,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单产仅为国家推荐标准的 1/3 左右。钦州设施渔业发展缺乏专项的政策、融资等配套支持,目前主要靠养殖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影响了设施渔业规模持续扩大。
(二)水产品加工水平低。全市海水加工产品7.37万吨,仅占海水产品总产量的14.6%,淡水加工产品2332吨,占淡水产品总产量的1.6%,而且鱼类、虾蟹类加工以冷藏、冷冻为主,与山东、福建等东部省份的渔业强市相比差距大,如山东省威海市作为全国水产品产量最大的地级市,水产品加工企业超过500家,烟台市规模以上水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35家。水产品加工能力不弱,钦州市12家规模以上水产品加工企业中,产值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仅1家(对虾加工企业)。
(三)渔业发展潜力有待挖掘。目前,渔业增长已经从单纯的养殖面积扩张转向养殖模式升级、产业链模式创新、科技投入上。从钦州看,全产业链开发目前仅有钦州大蚝初步形成养殖、交易、蚝事体验、滨海康养旅游一体化产业体系,茅尾海等水产养殖尾水全域治理难度大制约了养殖海域资源潜力释放,淡水养殖仍以传统的池塘养殖为主,加工产品在市场上大部分作为原料或半成品进行出售导致水产品附加值低,以上因素均制约渔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三、钦州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建议
(一)坚持陆海统筹多渠道稳步扩大渔业产能。优化调整和科学合理划定茅尾海等海域养殖功能区,完善养殖用海管理制度,提高养殖用海集约化水平,释放近海内湾的养殖用海空间,深度精细化开发海洋养殖资源,兼顾渔业生产当前用海需求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将江河海洋养殖资源优势更多地转化为渔业经济优势。加快推广应用深远海养殖技术和装备,建设国家海洋牧场项目,推进海水养殖向深远海发展,进一步拓展“蓝色粮仓”建设新领域,将海洋渔业打造成为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深化沿海沿江沿河渔业养殖尾水处理,扩大养殖尾水排放综合治理覆盖面,在巩固现有渔业产能的基础上,以绿色集约养殖模式赋能产能潜力进一步释放。开发平陆运河沿线淡水养殖空间,培育淡水生态养殖新增长点。完善海洋捕捞配套设施,积极发展深远海的海洋捕捞,提高海洋捕捞在全市水产品产量的比重。
(二)推动渔业发展标准化园区化破解增值瓶颈。统筹发展海基、陆基高效生态设施渔业,以淡水鱼类养殖为重点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大蚝、对虾、名贵海鱼养殖为重点加快建设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陆基圆形池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养殖等近岸、海上设施渔业基地,进一步促进水产养殖基地化、集约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提高水产养殖基地单产,提升设施渔业产量占全市水产养殖的比重。立足钦州特色优势水产品产能基础,以养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纽带,重点建设大蚝、官垌草鱼、对虾、淡水珍珠等现代渔业产业园或渔业科技园,贯通衔接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申报国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项目,促进水产品生产各要素集聚融合,打造2—3个水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三)促进渔业一二三产融合提升综合效益。对标东部沿海城市渔港经济区建设经验,高标准建设钦州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完善钦州犀牛脚、龙门等沿海渔港综合服务设施,整合生产、加工、仓储、交易、流通、旅游等项目资源,强化渔港对渔业产业链的功能聚合作用,开发更多“渔港+”功能,开辟渔业高质量发展新赛道。进一步整合钦州大蚝、钦州蚝情节、大蚝种苗基地等国家级品牌资源,打造以蚝为主体的渔业产业链。围绕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和本地水产品养殖资源,加大面向东部地区的现代渔业产业链招商,引进带资金、带技术的渔业优势企业,重点引导投资建设水产养殖基地、海产品交易市场、水产品物流中心等“硬设施”,培育本地渔业龙头企业,建立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多元化投入、多主体共赢格局。
(四)培育渔业新质生产力驱动产业升级。发挥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禀赋,重点建设大蚝良种人工繁育基地、淡水鱼苗核心示范园区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化水产种业基地,探索发展海水贝类、海水名贵鱼类等海水苗种繁育,打造渔业种苗核心竞争力,以优质苗种提升水产品品质。加大新技术在渔业领域的应用,发展渔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循环经济、智能装备制造等业态、产业,充分利用海洋渔业监测管理、设施渔业养殖、水产品育苗等应用场景,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化养殖等专业服务企业。规划建设钦州水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解决水产品特别是海产品市场空间问题。探索面向东盟的渔业国际合作,重点开展大蚝苗种培育、养殖、加工等技术输出,建设外向型渔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养殖,积极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五)建立健全渔业发展配套政策体系。完善渔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与农业、海洋、生态等领域规划衔接,保障渔业发展的空间、要素等需求。加大渔业领域项目策划,申报设施渔业、农业产业园、品牌创建等上级财政资金,整合财政性资金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研究制定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在用地、投融资、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融资新产品,打通渔业发展资金闭环,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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