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18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2018年是《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实施的第八年,在来宾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来宾市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社会保障、环境及法律保护等各领域均取得良好发展,朝着《妇女规划》目标稳步迈进。
一、《妇女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在《妇女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中有定量目标24个,2018年末,已有18个指标提前达到2020年预定目标,占定量目标的75%(详见附表),有4个指标未达标(其中1个难以达标),2个指标目前无法取数。其他非定量目标的大部分指标也取得良好进展。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2018年,来宾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27%,孕产妇死亡率为12.6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9%,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9%。以上四个指标均提前达到2020年预定目标。
2.妇女健康防治工作不断加强。2018年,全市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中的“感染产妇用药率”和“感染产妇所娩儿童用药率”均达到100%,提前达到2020年90%的预定目标;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梅毒检测率两个指标均达到100%,超过《妇女规划》2020年90%的目标要求;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中“感染产妇所娩儿童用药率”达97.86%,达到了2020年90%的预期目标。
(二)妇女与教育
1.妇女受教育程度呈均衡态势。2018年,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8.43%,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6.8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性所占比例达40.80%,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性比例为72.38%,以上四个指标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且发展比较均衡;达到2020年目标。
2.接受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不断提高。2018年,由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53.97%,比上年提高1.27个百分点,比例合理、均衡,提前达到了2020年的目标。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机会逐年提高,就业权益得到维护。2018年,来宾市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5.68%,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提前达标;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5.44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就业人数的43.41%,与去年基本持平,比例均衡。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39.31%,比上年提高5.31个百分点,超过2020年35%的预期目标。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例为5.27%,比上年提高1.82个百分点。
2.妇女贫困程度得到缓解,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城镇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0.21万人,比上年降低0.1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7.08万人,比上年增加2.06万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50元/人月和300元/人月,均比上年提高50元/人月。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女性地位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是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2018年,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31.17%,比上年提高0.22个百分点;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所占的比例为3.33%,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35.28%,比上年提高0.68个百分点;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所占的比例为31.70%,与去年持平。市级、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达到了2020年目标;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达12.5%,比上年下降12.5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为13.95%,比上年提高0.31个百分点;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66.67%和60.36%,均比上年提高;市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6.67%、18.72%,分别比上年提高7.85、1.2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全体女干部的比重为77%,比上年稍有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6.39%,与上年持平,未达标;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7.64%,未达标;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53.17%,达到2020年的预期目标。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提高。2018年末,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1.77万人,同比增长12.31%,其中女性为5.54万人,同比增长7.78%;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38万人,同比增长0.90%;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5.87万人,同比增长29.87%。这三个指标均已实现2020年“增长”的规划目标,提前达标。
2. 妇女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呈提高的趋势。监测显示,2018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人数为5.31万人,同比下降1.8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6.55万人,同比下降1.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104.14万人,同比下降11.54%。总体来看,女性参保人数虽然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从整个发展规划来看呈上升趋势,达到2020年“提高”的规划目标,判断为已达标。
(六)妇女与环境及法律保护
1、妇女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前达到规划目标。改善妇女生存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是《妇女规划》的目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2018年,来宾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90.08%,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提前达到2020年85%的规划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34%,比上年提高2.09个百分点,提前达到75%的规划目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7.37%,比上年提高0.62个百分点,超过85%的规划目标,提前达标。
2.妇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来宾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全市公安部门共破获强奸案件39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161件;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356人;获得司法救助人数105人。有效地遏制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较好地保护了妇女人身权利,为来宾市的经济建设营造了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妇女病筛查率低。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妇女病筛查率仅为46.69%,虽然比上年的25.12%提高了21.57个百分点,但距离80%的规划目标差距较大,实现2020年规划目标比较困难。主要原因,一是卫健部门筛查经费少,18-35岁年龄段无减免经费项目;二是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低,尤其是年轻妇女群体主动体检人数较少。
(二)女性参与公共决策管理的比例有待提高。2018年末,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的比例仅为12.50%,比上年下降50%,不增反降,离目标要求还有距离;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的比例仅为13.95%,与上年基本持平。市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4.12%、21.00%,与上年差别不大;市级、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的比例均为0。
三、对策建议
(一)继续做好妇女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妇女常见病是危害妇女健康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妇女常见病的筛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一要加大筛查经费投入,扩大妇女常见病报销范围,继续推进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努力降低妇女病的死亡率。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增加妇女群体主动体检人数,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合理配备,提高妇女参与公共决策管理的比例。强化决策者的性别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努力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公共决策管理的比例。妇女作为占总人口近半数的群体,若在社会公共决策管理中不占有适当的比例,则妇女的诉求将得不到充分反映和解决,妇女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男女平等”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继续加大培养和提拔女干部的力度,提高妇女参与公共决策管理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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