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梧州市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梧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简称《妇女规划》)实施以来,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始终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全面提升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改善社会保障条件,提升妇女健康水平,维护妇女平等受教育权益,妇女事业取得长足进步。2018年,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27项指标扎实推进,其中妇女发展规划79项指标已有68项提前达标,达标率为86.1%。妇女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个别指标的实现情况与目标值还存在差距。
一、梧州市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梧州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上年增长1.8%;财政收入121.8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1.8亿元,比上年增长8.1%。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梧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209元,同比上年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38元,同比上年增长10.4%。
(二)社会事业投入保持稳定。2018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4亿元,比上年下降4.0%;财政性教育经费47.5亿元,比上年增长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7%,为梧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人口结构保持稳定。2018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06.11万人,比上年增加2.37万人。其中,出生率为14.0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43‰。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9.13。
二、《妇女纲要》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妇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持稳定。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40个,比上年增加22个。其中,医院(含乡镇卫生院)103个,妇幼卫生机构5个。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9.3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65.65%,同比上年提高12.29个百分点;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39.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2.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检测手段得到加强。近几年通过对防控艾滋病和性病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全市妇女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的意识得到提高,检测手段得到加强,2018年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均为100%,均提前达到《妇女纲要》目标要求。2018年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为20.23/10万,比上年减少0.82个十万分点。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感染产妇用药率)为96.3%,比上年提高2.75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1.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2018年,梧州市教育经费总投入57.69亿元,同比上年提高2.23个百分点。全市共拥有幼儿园695所,比上年增加16所,其中,城市幼儿园189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8.3%,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在园幼儿数达到13.47万人,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5.99%,同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女童占比达到接近一半的水平。
2. 高中和高校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高于男生。随着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的推进,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6.16%,高于男生12.32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性比例为51.02%,高于男生2.04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1.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撑起半边天。2018年,全时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3.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妇女纲要中35%的目标。
2.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得以有效保障。近年来,全市加大了对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力度, 100%的企业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3. 贫困女性继续减少,低保标准不断提升。随着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迅速展开,2018年梧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58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321元/人•月。2018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为7.01万人,比上年减少1.76万人,下降20%。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妇女政治参与水平稳中有升。2018年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3.73%,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8.16%,分别比上年提高0.05、0.39个百分点;自治区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0.41%、0.29%、0.23%。
2.女干部配备保持稳定。2018年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是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1.88%,比上年提高4.16个百分点,达到提高要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1.63%,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符合规划发展要求。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及女性参保人数分别为286.74万人和135.82万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8.83万人,比上年增长5.24%;工伤保险城镇女职工参保人数为9.21万人,比上年增长7.09%。
2.女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4.07万人和125.75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2.54%和4.27%。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6.72万人,比上年增长3.54%。
(六)妇女与环境领域
随着养老服务、饮水工程、厕所革命等的持续推进,社会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8年,全市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机构数为41个,森林覆盖率为75.21%,建成区绿地率为35.35%,污水处理率为86.7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4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2.44%,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9.22%,这两个指标分别提前达到妇女发展纲要75%和85%的目标。
(七)妇女与法律保护领域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健全救助机构、主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8年,全市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5个,比上年增加1个;破获强奸案件数48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387起;妇女获得法律救助人数275人。
三、实施《妇女纲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深度有待提高。2018年,全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1.63%,比上年下降4.78个百分点(目标提高)。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全体女干部比重为10.44%,比上年下降1.18个百分点(目标提高)。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8.76%,比上年下降7.24个百分点(目标增加)。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46%,比上年下降7个百分点(目标增加)。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4.6%,距离目标(25%)还差0.4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4.4%,距离目标(10%)差距较大。
(二)其他未达标指标。2018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6.7%,比上年提高2.69个百分点,但距离40%的目标还差3.3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83%,比上年提高2.26个百分点,距离目标(85%)还差2个百分点。
四、对策建议
(一)着力提升女性综合素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统筹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依托职业院校面向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妇女劳动力的技术水平,培养造就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女性高端人才。
(二)提升妇女参政能力。针对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调研、跟踪分析,适时进行通报,督促抓紧配备落实。着眼全市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分级分类掌握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女干部,建立相关信息库;对基本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女干部特别是缺乏基层领导经历的年轻干部,安排赴基层和重要岗位实践锻炼,为女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在选拔、晋升和录用上,消除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录用,同时要保持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着力改善妇女儿童民生保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妇女儿童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困难妇女群体养老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农村改厕改水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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