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总量阶段性增长 人口素质显著提升——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池市人口发展情况报告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控,河池市人口规模、结构和素质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口总量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增长,家庭户均规模缩小,人口社会福利明显改善,人口素质显著提升,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一、人口总量阶段性增长,家庭规模逐渐缩小
(一)人口总量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人口增速阶段性特征明显。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河池市总人口由建国初期1952年的157.4万人发展到2018年的432.9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2万人,年均增长率约为1.5%,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人口总量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可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1.政策酝酿和形成时期,人口高速增长(1950—1970年)。从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末期,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刚开始酝酿和形成,这一时期主要以节育技术政策为中心内容,生育基本处于放任发展状态。1953年3月,国家政府发出《关于控制人口的指示》,指出“节制生育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政策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同时,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医疗改善,为人口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基本保障。从1950年到1970年,全市人口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21.26万人增长到242.41万人,20年左右增加了一倍,年平均增长率3.5%,超过全国1.4个百分点,年均增加6.06万人。1964年全市总人口突破200万人。
2.政策形成和推行时期,人口有调控增长(1971—1990年)。进入20世纪70年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形成并逐渐推行,1965年,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总结山东省文登县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晚、稀、少”政策,197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并在婚龄,生育间隔和生育量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要求。1978年,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把计划生育肯定了下来,这一时期主要以“晚、稀、少”政策为中心内容。70年代末以后,是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主要时期,这一时期主要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政策为中心内容。1980年9月,我国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出台。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全市人口增速出现明显下降,20年间年均增长率从二十年前3.5%迅速下降至2.0%,但仍然高于全国水平0.5个百分点。1971—1990年全市总人口由242.41万人增加到360.43万人,净增108.02万人,净增人口比1950—1970年间减少13.13万人;年均增加5.40万人,比1950-1970年间减少0.66万人。1980年全市总人口突破300万人,大概用16.5年实现100万的人口增量。
3.政策推行和完善时期,人口平稳增长(1991—2018年)。到20世纪90年代,国家计划政策已形成和推行了20多年,人们婚育观念转变,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全市人口增长率稳步下降,最终在0.7%左右的增速上保持平稳,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1991—2018年,全市人口年均增加2.59万人,比1971--1990年间减少2.8万人,减额超过一半。2008年全市总人口突破400万,用17.5年实现100万的人口增量,比上一个100万增量用时多了1年。
在此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发展,人口结构问题突显。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开始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2014-2015年,全市人口年平均增速1.3%,比1991-2013年的年均增速0.6%提高一倍,政策效果显著。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2018年,全市人口年平均增速仅为0.8%。据此预计,全市人口下一个100万增量大约要28年才能实现,即预计到2036年全市人口突破500万人。
(二)人口增长率由高转低,家庭户均规模缩小。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以及人们的生育观念和家庭观念在逐步转变,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逐渐降低。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全市一直保持较高的人口生育水平,1953—1987年,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平均为27.39‰和17.13‰,呈两位数增长。1988年,出生率下降至15.06‰,自然增长率下降至9.05‰,从此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进入个位数增长阶段。
伴随着人口增长率的降低,全市家庭户均人口减少,1982年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5.2人,2010年减少到3.3人,家庭户均规模明显缩小。
二、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红利空间缩小
(一)老年人口比重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全市居民老年人口增多,占总人口比重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2000年,全市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7.0%,0—14岁人口比重为23.4%,年龄结构处在老年型人口分界点,全市人口开始步入老龄化结构。2010年,全市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9.6%,0—14岁人口比重为22.4%,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
(二)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红利空间缩小。
新中国成立以后,20世纪以前,全市人口仍然以较高的增速发展,劳动年龄人口增多,人口红利爆发。但21世纪以后,随着计划生育的大力推行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生育水平从高转低,居民常住地由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转移,全市常住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人口红利减少。1990年,全市16-59岁劳动年龄常住人口有196.1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是54.7%。2000年,全市16-59岁劳动年龄常住人口有227.8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是63.4%。10年间,劳动年龄常住人口增加31.71万人,比重提高8.7个百分点,是人口红利爆发时期。进入2000年以后,1980年实施的国家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已超过了20年,16岁以上的人口变少,同时,青壮年外出较发达地区务工半年以上人口增多,劳动年龄常住人口进入减少阶段。2010年,全市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有209.80万人,比2000年少18.0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是62.3%,比2000年降低1.1个百分点,人口红利空间缩小。
三、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人口社会福利持续改善
(一)人均创造价值快速提高,居民收入翻倍攀升。
新中国成立之初,1952年,河池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是40元。新中国成立70年后,随着经济的飞跃发展,全市人均创造的新增价值快速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302元,是1952年的558倍,是1978年的116倍,是2000年的6倍。2018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65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6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77元,是1952年的437倍,是1978年的167倍,是2000年的6.6倍。
(二)人口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高等教育人口显著增加。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河池市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出一系列的重要举措,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全市人口受教育程度有了质的飞跃。1990年全市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6.2%,2000年占9.6%,2010年达到12.8%,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其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显著提高,1990年全市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仅有0.5%。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高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高学历层次的人才不断增多,2000年全市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是1.5%,2010年上升到4.3%,比2000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
(三)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高龄老年人口逐年增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经济社会飞跃发展,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逐步完善,居民的身体素质日益改善,高龄老年人口比重逐年提高。1990年全市每百万人口中百岁老人有69位,2000年提高到84位,2010年提高到125位;1990年全市8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重是0.9%,2000年提高到1.2%,2010年提高到1.8%,高龄老年人口比重逐年增加,增加幅度逐年提高。
四、宜居环境提升,人口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居住环境大幅改善,全市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1978—2018年,全市总人口增长1.5倍,而城镇人口增长4.8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9.7%增加到38.2%,平均每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15—2018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4591套。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河池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努力推进人口发展,全市人口社会福利水平和人口素质显著提升,但人口结构老龄化等问题凸显,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口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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