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简称非公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是我们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非公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并且明确提出支持和加快健康发展。近年来,河池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积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已成为推动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河池市发展非公经济的战略意义
河池市地属我国的西部地区,从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来衡量还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同样存在观念落后和发展思路保守的问题。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和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河池市开始进行认真的反思,认识到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整体落后的真正原因就在于: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把握不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为此,全市上下开展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的活动,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贯彻中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全市精准扶贫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努力创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不断开拓新的生产经营领域,扩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思路。近年来,河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重要战略之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非公有制经济总体上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但从横向看,与发达地区相比,全市非公经济发展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非公经济总量小、层次低、创新能力低、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大多数非公企业仍处在资源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的低端,低端产品多、高端产品少,代销品牌多、自主品牌少,单打独斗多、集群发展少,土地、能源、资本、科技、信息、环境等要素市场发展较慢,经营成本较高。从纵向看,河池市要追赶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非公有制经济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公经济中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对于富民起到的作用非常大。同时,河池市经济属典型的资源型经济,产业单一、抗风险能力弱,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发展,分散经营、拉长产业,与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增强经济抗风险能力,促进经济总量做大、结构趋优,为全市赶超跨越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党的十八大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自治区也要求: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光有大企业不够,必须有遍地开花的小微企业,这就要求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治理环境、优化服务,重点突出长寿养生、旅游休闲、民族文化旅游、绿色保健食品加工、山区特色经济作物产业、生态环保型有色金融、新型化工和建材、茧丝绸产业,着力做大总量、做优结构、做强龙头、做精产品、做长链条,不断增强非公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河池市实现非公经济的大发展、大提升,为富民强市新跨越、建设幸福新河池注入强大活力。
二、河池市非公经济发展成效
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非公经济经营领域涉及全市的工业、建筑业、农业、商务、社会服务业等众多的行业和门类,形成了城乡结合,一二三次产业相互渗透,集工农贸为一体的发展格局。
(一)非公经济规模快速扩大,有力促进就业。
1.非公企业占比不断提高。随着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后,进一步推进了工商注册资本制度的便利化,消减资质认定项目,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更好的激发了企业和个人的创业热情,有效促进了民营企业规模扩大,增加社会就业。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96万户,从业人员32.78万人。其中,私营企业2.37万户,是2014年1.8倍,比上年新增0.27万户,同比增长13.1%,从业人员5.64万人,同比增长20.7%;个体工商户12.58万户,比2014年增加0.82万户,从业人员23.3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6.3%和8.7%%;外商投资企业113户。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快速增长,极大促进了社会就业。
2.非公工业主体地位凸显。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共有130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数的比重为77.8%,比上年同期提3.9个百分点。其中私人控股企业110家;港澳台商控股企业和外商控股企业共有3家;其他控股企业17家。
全市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完成产值248.38亿元,同比增长20.47%,增加值完成55.66亿元,同比增长5.9%,对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贡献率为22.0%,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个百分点。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5.3%,占全市GDP比重为7.6%。
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拥有资产总额272.4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比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资产总额占规上企业的比重为35.3,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3.非公建筑业发展迅速。2017年全市共有38家资质以上非公建筑业企业,占全部资上企业的比重为67.9%,完成产值60.71亿元,同比增长125.6%,高于公有制企业150.9个百分点,占全部资上企业总产值83.5%。其中私营企业完成产值57.94亿元,同比增长121.7%,占全市非公建筑业产值95.4%,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79.7%。
4.非公经济房地产业成为全市房地产业的主宰。2017年全市在本地入库进行联网直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107家,其中非公房地产开发企业106家,开发投资项目119个,完成投资59.06亿元,同比增长7.6%,占比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高达98.4%。
全市销售的商品房全部属于非公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25.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7%,其中住宅113.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6%。商品房销售额49.50亿元,同比增长46.4%,其中住宅41.22亿元,同比增长26.0%。
5.非公贸易企业快速发展。2017年全市共有限上非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108家,占比全部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总数的86.7%,其中批发零售非公企业91家,住宿餐饮业非公企业有27家,分别占非公企业个数的77.1%、22.9%。
全市限上非公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53.6亿元,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0%,是支撑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主力军。其中,限上非公企业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19.4亿元,同比12.5%,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0.4亿元,同比5.0%。
6.规上非公服务业占全市规上服务业近半壁江山。2017年全市服务业非公规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0个,占全部规上服务业72.7%。其中私人控股66个、港澳台控股1个、外商控股1个、其他12个。
规上非公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11.0%。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行业有道路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和商务服务业3个行业,合计占非公经济的40.6%。按控股情况看,私营控股成为规上非公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全市比重高达77.5%。
规上非公服务业企业两项税收(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0.9亿元,同比增长34.3%。在18大行业中,有5个行业税收为正增长。税收主要来源于道路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商务服务业和卫生等4个行业,合计占规上非公服务业企业税收的90.0%。其中道路运输业税收同比增长45.8%,拉动全市规上非公服务业企业税收增长16.4个百分点。
规上非公服务业企业应付职工薪酬6.2亿元,同比增长21.7%。在18大行业中,有7个行业应付职工薪酬均为正增长。
(二)非公经济发展效益良好,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8.37亿元,同比增长23.7%,与全市规上工业增速持平,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6.2%,占比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4.51亿元,同比利润扭亏为盈,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比重为9.0%;实现税金总额4.74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税金总额的20.0%。2017年全市非公经济提供地税收入3.66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22.5%;提供国税收入7.03亿元,同比增长13.0%,占全市总国税收入42.33亿元的16.6%。非公经济税收已成为河池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三)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发展领域不断拓宽。
1.非公经济发展环境逐步宽松。近年来,为了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繁荣发展,国家、自治区、河池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活跃的社会环境。2013年,为了促进广西非公经济发展升级,自治区出台三大扶持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计划(2014-2017年)》、《广西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发展目标奖励办法》和推出34个鼓励民间投资发展配套实施细则。近年来,河池也相应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河池市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发展目标奖励目标》和《河池市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通过资金支持、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税收“营改增”等方面为非公经济企业提供更优惠政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促进非公经济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2.非公经济发展竞争力提升,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非公经济发展的领域不断拓宽,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增多。除传统经济领域外,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及一些新兴产业,如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领域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并且,随着高新技术不断的兴起,非公企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企业品牌效应不断发展,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
三、河池非公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河池市非公经济借助政策扶持优势,发展品质显著提高,增长速度相对较快,对经济增长拉力增强,是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但也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政策落地有待进一步加强。
河池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为了能更好的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涵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各个方面,全方面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但在一些垄断性和公共建设领域,市场准入壁垒依然较多,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依然存在,非公企业依然缺乏平等竞争机会。许多非公企业总体税费负担较重,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等瓶颈问题仍末得到有效缓解。
(二)非公工业经济发展较缓慢。
1.非公工业企业比重与全区平均水平存在差距。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共有129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数的比重为77.7%;完成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全市GDP的比重分别为35.3%和7.6%,远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16年72.3%和26.2%)37.0和18.6个百分点。
2.非公工业经济发展增速低,拉力弱,贡献小,效益低。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3.3个百分点,仅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个百分点,贡献率仅为22.0%。
(三)非公经济产业间、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1.非公经济投资来源单一。尽管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不少的关于金融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但2017年全市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来源于国内贷款仅为17.76亿元,仅占全部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的11.2%,大部分来自于自筹资金,比重达61.2%,而债券和利用外资部分是空白的。
2.非公经济县域间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区)非公经济投资不均匀。2017年,全市11个县区非公投资较大的是金城江区31.36亿元,是最小的天峨县的22.6倍,天峨县和东兰县非公投资额均不足5亿元。二是非公工业增加值较大的是南丹县、宜州区和巴马县,增加值占比全市的83.4%;其中南丹县比增加值较小的大化县高达92.2倍,天峨县、大化县、凤山县非公工业增加值均小于0.5亿元,东兰县、都安县非公工业增加值均小于1亿元。三是金城江区、宜州区限上非公贸易企业占比全市比重较大,而凤山县也只有2个限上非公贸易业企业,东兰县则仅有1个限上非公贸易业企业。
(四)结构不合理,竞争实力弱,企业素质低。
一是结构不合理。河池市非公企业主要分布在商业流通行业及资源粗放加工等工业领域,有规模、上档次的民营大中型企业数量较少,与重点新型产业发展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与市内外大中型企业相配套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少,产业延伸链条较短。二是规模小、层次低,集团型、外向型企业少。河池市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自有资本积累率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能力低,缺乏科技型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抵御市场风险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三是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综合实力不强,管理粗放,业主文化素质偏低。多数非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家族式管理,血缘型企业多,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非公投资持续下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
受市场需求疲弱、投资回报率下降、企业投资意愿不足、市场准入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河池市非公投资增速持续下滑。2014-2017年河池市非公投资分别增长28.8%、19.6%、-4.1%、-0.3%,增速逐年下滑,并在2016年以来呈负增长态势。同时比重也在下降,2017年全市非公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仅为34.9%,比2014年下滑了5.4个百分点。
(六)非公企业融资难仍是发展首要问题。
非公所有制企业资金缺乏,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是普遍存在。近年,尽管不断出台对“微小”企业的信贷、资金扶持倾斜政策,有力促进非公企业融资,但受益面不广,银行对中小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还是非常谨慎。2017年全市非公经济本外币贷款余额151.05亿元(不含票据融资),同比仅增长2.4%,增速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比全部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低12.4个百分点,占全市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仅为22.9%;同时,全市非公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为46.6%,比上年下降8.5个百分点,总体上还是国有企业有融资优势。河池非公有制企业以传统产业居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发展潜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融资更加困难,由此造成部分非公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生产萎缩、难以扩大发展。
(七)非公经济社会化服务机构少,服务体系不健全。
当前,河池市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相关服务机构依然偏少,非公企业特别需要的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信息服务、法律维权等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机构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带动相关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河池非公经济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不断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1.落实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努力打造适合于河池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第一吸引力、竞争力。各级各部门必须围绕创造服务质量优、办事效率高、投资回报快、创业成本低的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河池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非公经济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金融支持、减税减负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抓住国家建设“一带一路”、推进结构性改革、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等重大机遇,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积极扶持和促进非公投资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进入金融等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鼓励和促进非公资本更多地投向现代高效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非公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增强整个非公经济发展的活力,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率,引导非公企业学好用好政策。不定期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执行和执行不到位的要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让非公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2.用好国家利好政策,因势利导,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密切与区内外合作,充分发挥河池面向西南出海大通道南大门的区位优势,挖掘通道经济效应,加大产业、要素和人口的集聚力度,提升区域互联互通、协调整合和外向型经济水平。“柳州、来宾、河池市区域一体化发展”、“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等战略性经济区域已启动建设,河池市要要积极主动深入研究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认真找准地方优势与有关政策的结合点,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充分把政策效应落实到具体产业、扶持企业和争取项目上,形成实力,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3.制定配套鼓励政策,引导非公企业做强做大。
一是实施重点非公企业扶优扶强计划。政府可以每年根据非公投资规模、上缴税金和吸纳就业等指标,优选出一部分重点非公企业。对这些重点非公企业给予享受财政资金贴息补助,在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扶持科技创新等有关政策中予以优先考虑。二是支持非公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已获得国家、自治区名牌产品称号或列入自治区名牌发展计划的产品,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在资金、人才、能源、运输等方面优先保证,重上扶持。同时,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三是发展优势产业战略。充分发挥河池传统优势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资金支持、创业支持、社会服务等形式,带动民营企业发展专业协作、加盟连锁经营,与大企业配套,促进地主特色经济的发展。四是鼓励非公经济进入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工业园区应在征地、税收、水电等条件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对于投资额大、产业关联大、技术含量高、创税能力强的项目,可给予特殊优惠政策。五是大力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加快发展。通过企业辅导、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创业,加快发展非公经济。
(二)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积极发展自然资源耗费少、附加值高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形成先进产业集群,调整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向新兴产业流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壮大、健康发展。一是引导非公企业顺应产业调整趋势,提高发展质量。进一步加大非公强优企业培育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培育措施,加强强优企业要素的配置保障,加大跟踪督查督办力度,履行承诺,兑现各项政策。引导非公经济发挥规模小、体制灵活、船小好调头的优势,研究市场需求变化,突破传统产销模式。针对市场变化,生产和提供高品质、有市场需求的产品,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加强点对点的服务能力,提升供需对接水平,从供给侧着手,克服市场需求不足的困境。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推动企业向专业化和高产值方向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发挥其产业辐射作用。同时,要促进和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合作集群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型企业为支撑、小微型企业为基础的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强化河池市经济发展支柱。要大力扶持培植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外向型、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还要采取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等形式,重点支持非公有制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帮助非公有制科技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一是切实放开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加大放开基础设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切实落实非公资本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扩大非公投资空间,保障非公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有同等的待遇,支持非公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引导非公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素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二是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组建担保机构,为非公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信用担保、招商引资等服务。金融机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使非公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以缓解。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还权于市场,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制度交易成本。四是加大对非公投资的融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解决非公投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积极推进民间投资,加大非公经济投资规模。
促进非公投资平稳较快增长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应抓住宏观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时机,充分激发非公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让非公投资既在量上有所扩张,更在质上有所提升。一是加大财税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可以采取参股或补偿形式投入,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可以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办法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技改及科技开发项目贴息应重点向非公经济倾斜,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民间投资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同等优惠政策。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创业阶段的非公企业应当给予必要的减免税支持,凡是用自身积累资金再投资的可免交所得税等税费,为其发展壮大,积蓄后劲。二是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举办服务于非公经济的投资服务中介机构,向民间投资者发布投资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促进企业自身发展,增强竞争力。
1.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民营企业在管理上机制比国有企业灵活,但有许多民营企业尚处于管理的初级阶段,采用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的很少。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经过努力经营,企业的资产和生产能力已有很大的提高,为了适应经营发展,需要在管理上有一个改进,甚至是飞跃,不但要进行内部和外部体制改革,更要加强企业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企业的素质,做强、做大自己的企业。要组织民营企业家加强学习市经济知识及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个体私营老板的素质,培养现代经营理念,破除“小富即安”思想,树立“富而思进”,敢于做大做强的新理念。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企业加快改革、改制步伐,探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尽快走出家族管理的模式,在管理上实现质的飞跃。
2.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
企业扩大规模要靠投资,投资能否获得好的收益主要在于投资决策。要选好投资方向,需要信息支持,因此企业发展必须重视信息。在决策前需要了解将要投资的行业和产品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状况、供需情况、国内外主要厂家及其市场份额、产品的发展方向和更新换代情况、市场前景、生产厂家的发展计划等。其次,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要对投资的效果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确认可行后再决策,可以减少投资损失。
3.创新企业投资方式。
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方式也不断增多,民营企业除了独立投资,还可以联合投资、股份制投资等等,在项目投资方面,除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之外,还可以采取租赁、承包、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与独资建立新企业相比,并购有以下一些好处;可以较快地获得收益;有利于迅速打开和占有市场;容易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可以迅速形成竞争力。
(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非公企业转型升级。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研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和推动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大力推进新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产品升级、智能制造建设等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改进生产工序,优化企业结构,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增加税收资源。制定更多有效的激励措施,促融资,降税费,充分激发非公经济创新创业活力,对一些影响长远的高新项目提供专门的扶持政策,加快科研成果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度,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挖掘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政府应该组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培育非公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构建非公企业服务体系,使企业能够及早了解和吃透相关政策,畅通企业与职能部门沟通互动渠道。尽快推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平台,构建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各级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非公办的网络体系,扩大服务范围,为非公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税收筹划、市场开拓、创业辅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全面的社会化专业服务,切实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水平。
(八)建立完善政府、协会服务体系。
政府层面要积极出台相应鼓励优惠政策,并在各类行政审批环节给予非公有企业相当于公有制企业的平等待遇,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扶持奖励等方面应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积极推进专业化的服务机构的建立,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管理作用,整顿和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手段、提升服务功能,为民营企业搭建投资合作、融资担保、人才交流、信息互通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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