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17年实施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
2017年是贺州市实施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称妇女发展规划)的第七年,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经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妇女发展规划工作取得新成效。统计监测结果反映出妇女健康水平全面大幅提升;妇女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比例稳步提升;妇女参与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但由于贺州市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工作不够平衡,一些指标与纲要/规划终期目标仍有差距。
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经济状况
贺州市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区位优越、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资源富集、生态优美,素有“三省通衢”、“千年古城”、“资源宝库”、“森林氧吧”之称,是中国客家之乡、奇石之乡、茶叶之乡、马蹄之乡和脐橙之乡,是世界长寿市。2017年末,常住人口205.6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48.83亿元,同比增长5.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26802元,同比增长4.5%;财政收入53.11亿元,同比增长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99元,同比增长7.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8元,同比增长9.9%。
二、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下降,孕产妇生命安全保障有待提升。贺州市虽然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力度和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但201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6.7%,比上年下降了22.02个百分点,低于国家纲要终期目标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8%,优于国家纲要终期目标98%。孕产妇死亡率从2016年的十万分之10.97上升至2017的十万分之13.67,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从2016年的1.38%上升至2017年的4%。
2.妇女健康防治工作不断加强,艾滋病及梅毒筛查成效显著。贺州市加强妇女健康防治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由2016年的43.31%下降至2017年的39.14%,已达标。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发展均衡,2012年为99.97%,2013年为99.98%,2014年为99.96%,2015年为99.98%,2016年为100%,2017年为10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从2016年的0.08%上升至2017年的0.12%,提高了0.04个百分点。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感染产妇所娩儿童用药率)96.77%,优于国家纲要终期目标90%。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大幅下降且得到有效控制,从2016年的11.68/10万下降至2017年7.24/万。
(二)妇女与教育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基本实现男女均衡发展。目前,贺州市男女两性接受教育的差距基本消除,实现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发展目标。2017年末,学前教育在园儿童中女童比例为46.43%,小学初中阶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8.09%,比例均接近一半。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6.61%,比2016年的56.32%提高0.29个百分点。呈现出越往高层次教育,女性比例不仅高于男性比例,且逐年递增的态势(见表一)。
2013-2017年贺州市在园女童/小学初中女生/普通高中女生比例表(表一)
主要指标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 |
77.80 |
46.05 |
45.81 |
45.52 |
46.43 |
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 |
48.89 |
48.95 |
48.32 |
48.05 |
48.09 |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 |
55.13 |
56.05 |
55.28 |
56.32 |
56.61 |
(三)妇女与经济
1.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稳中有升。2012-2017年,贺州市妇女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连续六年递增,2012年为3.99万人,2013年为4.02万人,2014年为4.41万人,2015年为4.45万人,2016年为4.81万人,2017年为5.11万人。截止2017年末,贺州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达41%,与2016年持平,高于自治区规划终期目标35%。
2.贫困女性数量不断减少,生活保障标准有待提高。随着广西和贺州市扶贫开发力度加大,贺州市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分别为6.3万人和0.17万人,城镇低保同比2016年减少0.11万人,但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同比2016增加0.05万人。贺州市民政部门将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女性及时纳入供养范围,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2017年,贺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20元,比2016年增加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81元,比2016年增加41元。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017年,贺州市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自治区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7.16%,29.27%,33.33%,27.5%,29.27%,均与上年持平。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31.28%,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2017年,贺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68300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738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9555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为453200人;城镇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39700人,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47100人,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45300人;与上年相比,上述指标女性人数均有增加。
(六)妇女与环境法律
2017年,贺州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8.1%,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36%,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这两个指标均已达标,自来水普及率的达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进一步提高,改善了贺州市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对她们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2017年,贺州市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已有5个,以上年持平;破获强奸案件46件,比上年减少8件;妇女获得司法救助人数为752人,比上年增加26人;法律制度对妇女的保护力度加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安全。
三、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一)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偏低
2017年,贺州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39.14%,达到自治区规划终期目标“逐年提高”,但距离国家纲要终期目标80%还相差40.86个百分点。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不广,缺乏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未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城镇妇女常见病筛查也未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二)教育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女生人数为10900人,以上年持平。虽然近年来已有了较大的上升,但还没有完全达到均衡。
(三)村、居委女性参政比例较低
2017年,贺州市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2.48%,虽然比2016年提高了2.48个百分点,但距离自治区规划终期目标25%相差2.52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5.37%,比2016年提高2.37个百分点,距离自治区规划终期目标10%相差4.63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9.77%,比2016年提高11.77个百分点,但距离自治区规划终期目标50%相差10.23个百分点。
(四)妇女纲要、规划统计数据库有待完善
由于个别成员单位统计报表系统的限制,少数指标尚未能及时纳入系统内统计,仍存在少部分指标数据无法收集的现象。
四、工作措施及对策建议
(一)采取措施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积极利用精准扶贫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契机,扩大妇女常见病报销范围,继续推进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全市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二是针对农村和城镇妇女,采取在新农合或城镇医保的财政统筹部分中安排,每3年为35-64岁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常见病筛查,将疾病预防的关口前移,降低个人患病风险,减少政府大病报销补助负担。
(二)加大教育扶持力度
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保障女性享有同等的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机会;想方设法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资源;需要扶持边远贫困乡村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等
(三)创新机制提高村、居委女性参政比例
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女干部后备人才库,在“十三五”村居“两委”换届中,不断提高基层妇女参与公共决策管理的比例。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监测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妇女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妇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妇女纲要、规划指标纳入成员单位统计报表系统,提高统计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科学性,提升统计数据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性别数据统计库,为党委政府科学评估妇女发展状况、及时决策提供全面系统的数据支持,为推动实施妇女纲要、规划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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