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7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0 08:33 来源:柳州市统计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柳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第7年。这一年里,在柳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妇女事业良好发展,实施《规划》工作取得新进展,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妇女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妇女经济地位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比例稳步提升,妇女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为《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发展情况

(一)妇女健康不断提升

1.孕产妇保健得到有效保障。孕产妇系统管理保持较高水平,201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06%,连续5年高于目标值。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2017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8%,比2016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9%,农村为99.9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0.12%,比2016年下降0.03个百分点。艾滋病、梅毒的预防传播干预比例进一步提高,2017年对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100%,2016年提高1.04个百分点;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4.85%,比2016年提高4.31个百分点。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均稳固在目标值之上,2017年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为99.99%96.16%,分别高于目标值9.99个百分点、6.16个百分点。

2.经常参加锻炼的妇女人数比例提高。2017年,经常参加锻炼的妇女人数比例为40%,比2016年提高0.6个百分点,妇女群众对通过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妇女教育均衡发展

妇女教育持续推进均衡发展。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稳步提升,2017年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6.50%,比2016年提高0.63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且受教育程度越高女生所占比例越高,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分别为47.45%48.35%,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56.43%

(三)妇女经济地位得到保障

1.妇女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2017年,由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45.20%,其中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47.50%,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效提高妇女群体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50.10%,比2016年提高1.16个百分点,高于目标值15.1个百分点。

2.妇女贫困程度不断降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上调,2017年柳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50元,比2016年提高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92元,比2016年提高25元。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比例稳步提升

1.妇女参政议政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6年底,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33.60%,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31.60%。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31.35%,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31.17%。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100%

2.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女领导干部队伍稳定。2017年底,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16.73%;县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20.97%。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全区全体女干部比例为49.18%

3.女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水平上升。2017年,在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单位中,女性代表比例占34.81%,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比例20.00%,比上年提高0.37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董事比例36.21%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女性成员比例不断提高。2017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1.00%,2016年提高1.75个百分点,提前达到30%的目标。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77.86%。远大于50%的目标值。

(五)妇女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

各项保险女性参保比例提高。2017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1.98万人,其中女性为20.03万人,占参保人数比例为47.71%,占比比2016年提高1.34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5.94万人,其中女性为41.79万人,占参保人数比例为48.63%,占比比2016年提高0.25个百分点;城镇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0.14万人,比2016年增加2.8万人。

(六)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和权益保障进一步改善

1.妇女业余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多彩。2017年,建有妇女活动中心、妇女之家的妇女活动场所1214个。妇女活动中心、妇女之家的建立,极大地丰富了妇女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2.农村妇女生活环境不断改善。2017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83.25%,比2016年提高0.25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0.76%,比2016年提高5.16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91%,比2016年提高5.19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自来水及卫生厕所普及率的提高,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对她们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

3.妇女权益得到积极维护。2016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0.35万人,获得司法救助的妇女人数116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距离目标值较远。2017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虽然达到58.27%,但距离国家纲要目标(80%以上)仍有21.73个百分点的差距,且由于卫生部门平台系统调整统计口径,2017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与2016年相比下降了10.88个百分点。

(二)部分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或回落。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十万分之25.49,比2016年高了17.21个十万分点,孕产妇死亡率再次高于20/10万以下的目标值。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受统计口径调整影响,从201692.73%回落至2017年的85.06%,仅略高于目标值0.06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7.40%,比2016年下降0.68个百分点,低于目标值2.6个百分点。

(三)部分指标数据收集难。部分指标数据无法计算、收集困难,如“女性青壮年文盲率”、“女性非农就业人数占全部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等一些指标。

三、对策建议

()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保障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加快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

(二)进一步着力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一些差距较大的指标要有针对性的实行整体推进,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攻坚,推进如期达标。

(三)加强统计监测评估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将规划监测指标纳入本部门的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完善各自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定期向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确保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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