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7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妇女是“半边天”,儿童是“接班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事关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党委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实施妇女儿童“2010——2020”发展规划成绩喜人,多项监测指标正朝着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制定的目标迈进。
一、实施“2010—2020”妇女儿童规划情况
(一)实施“两个规划”成绩喜人
截止2017年末,全市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指标有79项,提前达标的有60项,占75.95%,其中有24项指标优于自治区水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有49项,提前达标的有37项,占77.51%,其中有12项优于自治区水平。
(二)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指标稳中向好
妇女与健康16项指标,有12项指标提前达到2020年终期目标。据卫计部门上报的监测数据显示:南宁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2017年末达到了99.98%;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5.95/10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快速提升,2017年为60.33%,比2016年提高10.59个百分点;孕产妇艾滋病监测率和梅毒监测率均达10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控制在0.05%以内;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1.69/10万以内,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分别达到94.26%、97.56%;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分别达到90.56%、92.39%。
儿童与健康22项指标,有16项指标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截止2017年末,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8.76%;新生儿听力检查率96.93%;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干预率达99.5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2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3.0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新生儿破伤风基本消除;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88.17%,较2016年提高9.82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9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9%。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有保障
近年来,南宁市把抓好妇女和儿童教育、提高妇女素质作为改善妇女地位的根本措施之一,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女性的入学率、在学率和升学率,使各级各类妇女教育取得很大进展。2017年,南宁市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为95.7%(全区82.7%、全国77.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5%(全区9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56%(全区88.5%)。提前三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两项指标。各类学校在校女生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南宁市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5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4.43%。地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为117.38亿元,比上年增长20.46%。
(四)妇女在南宁市经济建设半边天作用凸显
一是妇女创业能力明显提高。近年来南宁市持续推行“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创建、金绣球农家乐创建、女农民工培训、“春风行动”等工作,推动建档立卡贫困妇女脱贫致富,2017年共有妇女带领创办的“农家乐”有37个。二是女性就业比例稳定。近年来南宁市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人员的就业比例基本稳定在36%左右。2017年50%以上的受训女农民工获得职业资格鉴定证书。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73万人中,女性为3.67万人,占47.4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8.11万人,其中女性为3.62万人,占44.63%。南宁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6.07%(自治区为44.86%),已远高于2020年35%的目标。
(五)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能力日益增强
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是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并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能力日益增强。2017年,市级政府领导班子100%配有女干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为22.22%;县级政府领导班子100%配有女干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的比例为20.93%。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5%,较2016年(67.5%)提高7.5个百分点。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6.17%。2017年换届后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为6.44%,比上届提高1.74个百分点。全市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48.8%(全区37.6%),全市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52.5%(全区22.9%)。
(六)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趋好
一是有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17年末全市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儿童之家”有1333所,完成目标任务的80%。打造市级以上示范性“儿童之家”、“妇女之家”813个。二是妇女儿童生存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2017年南宁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4.3%,比2016年提高3.7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7.71%,远超85%的终期目标。
(七)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7年南宁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3.31万人,其中女性为67.01万人,比上年增长13.17%,占全部参保人数50.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8.97万人,其中女性为54.2万人,比上年增长12.89%,占全部参保人数54.76%。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提高至98.71%。
(八)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由南宁市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南宁市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指导意见》、《南宁市应对家庭暴力案件联动细则》、《南宁市妇联关于给予困难妇女儿童临时救助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使南宁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2017年南宁市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有3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6个;2017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为1598人、妇女获得司法援助人数为151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为1107人,得到司法援助的未成年人为26人。
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
监测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南宁市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尚未实现达标的指标占24.05%,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尚未达标的指标占22.49%,其中部分指标与目标差距较大,甚至终期达标困难。
(一)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偏低。2017年南宁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60.33%,距离达标(80%)相差19.67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2017年南宁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终期目标为103—107),南宁市打击“两非”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三)农村和社区居委会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比例偏低。2017年换届后全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仅为6.44%,距离达标相差3.56个百分点。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由2016年的66.19%下降到45.34%,距离50%的目标相差4.66个百分点。
(四)特殊妇女儿童群体数量庞大,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较大,其健康、教育和权益保障仍是“两规”实施难点问题之一。失独家庭数量的持续增加,失独问题将更加突出,同时,随着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老年妇女照护问题将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难点。
(五)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学校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育环境与城区相比差距较大,农村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置就读压力大。
(六)妇幼保健医疗专业人员缺乏。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卫生计生专业人才不足,尤其是儿科、妇科等领域医疗技术人才紧缺,城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日益增长的妇幼健康需求。
三、建议与对策
近年来,南宁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实施《南宁市2010—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果显著。同时“两规”的实施也面临困难和挑战,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奋力推进南宁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圆满完成终期目标任务。
(一)探索科学精准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路径。从南宁的市情出发,在坚持普惠性的基础上,突出特色性和精准性。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基础上,瞄准关键区域、关键领域和关键群体,精准发力,加快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区域均衡发展。
(二)加强农村和社区居委会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工作。加大农村与社区居委会女性参与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力度,注重对农村与居委会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选拔,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与意识和综合素质,切实保障妇女民主参政权利。
(三)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和教育发展问题,补齐妇女儿童民生短板。健康和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把农村医疗、教育当作民生大事、当作振兴乡村的大事来抓。加大农村地区医疗、教育投入,制定相关倾斜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学校工作和执教,充实农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教师的力量,切实解决城乡医疗卫生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补齐妇女儿童民生短板。
(四)高度关注妇女儿童中的弱势群体,提高妇女儿童的获得感。高度关注社会经济结构变革中妇女儿童中特殊群体的发展,如农村流动妇女与儿童、农村留守儿童、高龄女性老年人口、残疾儿童和残疾妇女、计生伤残亡家庭的女性群体,这些群体问题的形成大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需要予以更加特殊的关怀和照顾。
(五)继续加强妇儿两纲监测工作。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要根据南宁市的特点,不断优化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数据对妇女儿童工作推进成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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