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6年妇女儿童发展情况监测统计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河池市妇女儿童统计工作在区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经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河池市妇女儿童统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发展状况
(一)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环境不断优化
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7.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84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财政收入62.2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9.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6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09元,同比分别增长6.4%和8.8%;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同时,人口增长保持平稳,人口性别结构基本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至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28.59万人,常住人口349.90万人,期中城镇人口126.1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36.06%,比上年末提高0.98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12.99‰,死亡率5.94‰,人口自然增长率7.05‰。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妇女儿童与卫生保健康状况
1.妇女儿童保健覆盖面不断扩大。2016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1%,同比提高0.07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66%;同比提高0.15个百分点。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5.89%,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中间型或重症地中海贫血胎儿干预率98.04%,同比提高1.02个百分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3.91%,同比提高5.81个百分点。
2.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提升。2016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49.38%,同比提高5.40个百分点;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60%,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4.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30‰,同比分别下降1.96和0.04个千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9.87/万,比上年下降0.1个万分点,呈逐年下降趋势。
3.儿童计划免疫稳定增强。2016年,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百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等八项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
4.疾病防控能力继续加强。2016年,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为100%;产前筛查率99.93%,同比提高0.83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
1.学前教育稳步发展。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8.8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70.80%,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45.36%,同比增长0.06%。
2.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0%,同比提高3.20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0%,同比增长3.40%。
3.女性接受中等及以上教育占比逐年提高。2016年,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54.88%,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3.19万人,同比下降0.13万人;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女生占比37.55%,同比下降8.55百分点。
4.妇女科技文化素质逐步提升。2016年,女性参加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33.02%,同比提高17.97百分点;女性青壮年文盲1.7%,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
5.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得到保障。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8所,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0.16万人,同比下降0.01万人。
(四)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建设能力逐步提升
一是妇女就业比例保持稳定。2016年,全市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48.32%,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8.01万人,非农从业人数中女性占比43.7%,同比提高2.30百分点;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逐渐增多。全县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21.64%,同比提高0.34个百分点。
(五)妇女参政议政
1.女代表比例稳步上升。2016年,自治区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占比33.8%,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占比39.13%,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占比35.7%,同比分别提高0.10、2.43和3.20个百分点;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32.00%,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20.80%同比提高3.47和0.80个百分点。
2.女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加强。2016年,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的比例9.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7.00%,同比下降3.50个百分点和提高3.00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占比26.49%,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31.86%,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6.01,同比持平。
(六)妇女社会保障程度不断提高
1.女性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逐步提高。2016年社会保险的八大险种中,女性参保的比例逐步提高。其中: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75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6.62,同比分别提高0.75和0.61百分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23.01万人,其中女性9.67万人占42.03%;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25.38万人,其中女性10.66万人占42.01%;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24.08万人,其中女性10.11万人占41.98%;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5.08万人,比上年同期多0.32万人;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6.12万人,比上年同期多1.1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61.03万人,其中女性69.24万人占42.99%。
2.女性社会救助面逐浙扩大。2016年,城镇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0.84万人,比上年同期少0.74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4元/月;农村低保对象中女性20.03万人,比上年同期多3.09万人,最低生活保标准提高到212元/月。低保标准同比分别提高76元和43元,保障面进一步扩大。
(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和福利逐步完善
2016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100%;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5472人,比上年同期多60人,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895人,比上年同期多32人;流浪儿童救助中心1个。
(八)妇女儿童的生存质量明显改善
1.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2016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率75.3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5.30%,同比均提高8.30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61%。同时,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基础设施经费投入,全年财政投入教育事业5.4亿元,投入医疗卫生事业2.36亿元,分别占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比重的24.53%和10.72%。
2.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6年,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社会环境。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08个,妇女获得法律援助0.14万人,获得司法救助0.03万人,切实维护妇女权益;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308人,司法救助115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全市两纲监测数据中显示,妇女儿童事业在投入保障、民生改善、地位提升、环境优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优化妇女发展、关心关爱儿童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
(一)城乡医疗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
城乡医疗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发展不平衡,出生缺陷婴儿发生率上升,主要原因是婚前医学检查率的下降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影,突然的新生儿数量增加、风险提高。
(二)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对少年儿童的价值取向和身心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仍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如交通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违规网吧/游戏机室、儿童性侵害、虐待儿童、溺水等,对少年儿童的价值取向和身心健康成长都带来负面影响,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留守儿童家长监护缺位。留守儿童保护及教育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有部分留守儿童,因为没有得力的监护人监管,导致不少留守儿童在生活上缺少关照,生理上缺少关爱,行为上缺少规范,其教育管理是一大社会难题,部分留守儿童存在性格孤僻、厌学、打骂、偷盗等不良习性,令人担忧。
三、对策建议
(一)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建立健全艾滋病等性病防控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强化传染性疾病防控疹治。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力度,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常见病筛查检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和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儿童发展规划。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指导,加大监测评估的投入,建立常规、连续的监测评估制度,全面、动态、真实地监测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对监测统计指标尚未达标的规划目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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