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玉林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1 09:30 来源:玉林市统计局

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理念的重大举措。玉林市自20147月被纳入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认真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实现了经济、生态效益的相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经验

(一)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生态经济扎实推进。

为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示范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我市谋划了一批建设项目,共四大类6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69.9亿元。涉及生态农业、新材料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旅游服务业、绿色新能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养殖综合整治、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品位提升及园林绿化、大气环境治理及能力建设等11个方面。这些项目经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多数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有序推进。如:生态农业类中的陆川九洲江流域橘红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9000万建设6万亩橘红基地,打造“中国橘红之乡”,现已经完成种植2.3万亩;循环利用类中的广西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项目,拟投资30亿元,总规划占地800公顷,现阶段园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建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类中玉林市南流江、清湾江、玉东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流江城区段步道建设和清淤工程已完成,玉东湖工程已经开工建设;玉林市郁江引水工程已经完成全部73.2公里引水管线路建设,沿途各泵站也在正常建设中;玉林市公园及道路绿化建设工程、玉林城区小绿地建设工程、玉东新区公园及道路路滑改造建设工程均已经按照计划稳步开工建设;涉及大气环境治理及能力建设中的玉林市icp-ms,icp重金属检测实验室、玉林市空气质量pm2.5自动监测站均已建成。

全市纳入2016年生态经济发展建设计划的重大项目共34个,总投资227.4亿元。截止到10月份,新建4个项目中2个已经开工,余下的玉林市餐厨有机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再生节能建筑材料项目变革项目正在办理PPP前期审批手续。在续建的13个项目中,部分项目子项目已经竣工并投产试运营,如: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的陆川县九洲江流域已建成8个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交由第三方运营;“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中的农业嘉年华项目和樱花种植示范基地一期工程已经竣工。

(二)以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载体和突破点,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流域治理合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九洲江流域列入国家三个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之一,九洲江治理已上升到国家生态改革层面来推进。根据广东、广西两省(区)的要求,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举全市之力打好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九洲江水质从Ⅴ类、劣Ⅴ类改善到基本维持在Ⅲ类水质,九洲江水质总体呈逐步改善趋势。主要做法:

1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形成治理合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治理工作。启动了《玉林市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从法律入手,进一步理顺了各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今年10月与湛江市签订了《玉林湛江共建九洲江流域粤桂合作示范区框架协议》,通过加强与广东省湛江、茂名两市的合作,定期举办九洲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构建了“环境联保、污染联治、治安联防、文明联建、经济联荣”的“五联”区域合作机制。

2、积极筹集资金,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九州江治理上,我市强化资金保障,目前已筹集到资金8.41亿元(含广东省3亿元),拨出4.57亿元。在两省区共同努力下,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已列入国家国土江河整治试点和跨省流域合作治理试点,两省政府共同签订了《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我市制定的《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实施方案》已上报自治区,资金待批复后按项目进度划拨到位。

(三)以三产融合抓好“五彩田园”建设,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创建生态文明新模式。

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玉东新区茂林镇,规划总面积52平方公里,以“两区同建、全域5A、国际慢城”为理念,以“百里生态画廊,中国希望田野”为主题形象,致力于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出彩、新型城镇化出彩、农村综合改革出彩、农村生态环境出彩、农民幸福生活出彩”等五个出彩,建设1个小镇、5个核心园、30个特色园,旨在打造成为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康乐美食、科普教育为一体的高品位乡村生态旅游景区。一期项目总投资6.4亿元,建设项目主要有:1.农业嘉年华项目:建设智能温室大棚、育苗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2.樱花种植示范基地一期:种植观光基地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3.隆平高科培训基地:建设教学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4.路网工程:建设园区道路,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总里程31公里。

按照彭清华书记指示:“‘五彩田园’项目是我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实践。要按照‘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改革、高品位打造、高效益发展’的要求,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做好三产融合文章,加大机制改革步伐,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打造园区‘升级版’,更好发挥在我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中的标杆作用。”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广西玉林“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管理办法》,着力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始终,把三产融合贯穿始终,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贯穿始终,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文化创意,推进农业与上下游产业、前后环节联接,做强做大农业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逐步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的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和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农业新型产业体系,进一步丰富“五彩田园”的历史文化底蕴,探索出破解“三农”难题的新方法、新路径,努力实现“五彩田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村民致富的多赢局面。园区先后荣获自治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中国农业公园”、“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电商旅游第一村”等“国字号”荣誉。

集休闲娱乐、现代农业观光、农业科普知识体验为一体的“五彩田园”自201511日开园初步试运营以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日益凸显,影响广泛,仅2016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就接待游客113万人次,景区门票收入350万元,实现旅游总收入4500万元,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投入、一区多能”的运行机制。

(四)以主体功能区建设为基础,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深入开展“美丽玉林.生态乡村"活动,实施"六个一”工程,投资22.3亿,完成了4个自治区级生态镇、82个生态村创建,完成8361个村屯绿化,植树造林26万亩、49公里通道绿化,优化了城镇功能区布局。以五彩田园为核心区,建设玉林-北流-容县生态景观带、南流江百里景观长廊、北流河旅游观光带、九洲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全面提升“五彩玉林.田园都市”品牌,实施玉(林)北(流)同城化战略,中心城市功能区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全面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编制出台《玉林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初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国家、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主要景区以及地质公园核心区9个、各级自然保护区5个、各级森林公园3个、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遗迹保护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等,全市受保护的红线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以上。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发展格局,空间格局逐步优化,为进一步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奠定了基础。

(五)生态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水泥、陶瓷等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成效显著。以北流海螺、兴业海螺、陆川华润为代表的水泥企业以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为主线,重点实施水泥窑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技术和节能粉磨技术改造。以北流三环集团公司为龙头的陶瓷企业重点实施窑炉煤改气、煤改电和窑炉结构优化、余热利用、废水和废泥回收利用改造。二是“城市矿产”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初具规模。积极推进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龙潭产业园围绕园区三大主导产业,按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互为依托、循环绿色发展的思路,初步形成了以中金公司为引领的不锈钢全产业生态链,以银亿公司为龙头的新能源产业链,以桂瑾轩、汉龙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中金公司的不锈钢产业全产业链(原矿—不锈钢坯—热轧、冷轧板—制品——废钢铁、废铜再生冶炼不锈钢),将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不锈钢全产业生态链,将带动30多家上下游关联企业入园建设;银亿公司电池级结晶硫酸镍项目,扩能后产量将居全国前列,届时,产业园将成为广西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势必有力带动相关的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三是休闲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态服务业加快发展。目前全市有各类休闲农业园51个、农家乐旅游点350个、农业生态经营户10951户,其中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232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7家。

(六)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61-11月,玉林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共325天,优良率为97.0%,排名全区第5。其中,PM10累计浓度均值为50μg/m³,同比下降13.8%,排名全区第4PM2.5累计浓度均值为32μg/m³,同比下降22.0%,排名全区第3。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重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1-11月南流江、北流河跨界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地表水Ⅲ类,九洲江石角桥考核断面水质有10个月达地表水Ⅲ类标准。玉林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14%100%。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扎实推进,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61%38.1%,生态涵养和保护功能不断增强。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声环境、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这些资源环境类的重点指标稳定实现,为全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1、工业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逐年增长,推动了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发展。2016年新增自治区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家,总数达20家。1-11月,全市八大重点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7.8%,占全部规上工业总产值的59.97%,对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

2、农业提质增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加快,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业态发展迅速,全市新增市级示范区3个,被自治区评为县级、乡级示范区11个,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71户,家庭农场225家,建成各类休闲农业园区51个。发展农业电商206家,“五彩田园”荣获“中国电商旅游第一村”称号。

3、服务业聚集发展。开工建设了玉林汽车新城、本草特色小镇、弘润综合农贸市场等重大商贸项目。银丰中药港、毅德商贸城、宏进农批市场三大市场电子结算平台建成使用。20161-11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0.72%16.95%,快递业务量和收入分别增长133.8%84.5%。旅游消费持续升温,总消费达214.4亿,增长41%

4、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38.3%,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8%左右。“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9%,完成“十二五”目标的117.9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8.08%,完成“十二五”目标的156%

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缺口大。

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大,短期内回报率较低,其回报更多的是长远的或是不能具体量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当一部分项目属于政府公共项目,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虽然上级相关部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地本级财政也是倾力保障,但与建设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缺口。如:根据规划,九洲江污染防治主要工程近200项,需投入资金33.92亿元,目前缺口25亿元。南流江综合治理估算总资金达74.9亿元,目前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还没有下达。陆川、博白两县属于欠发达地区,由于九洲江综合治理,两县关闭了部分养殖场和工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财政萎缩导致很多项目缺乏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生态建设规划落实不到位。由于缺乏资金来源,有些示范区扩大计划也不得不搁置。

(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量大,供需矛盾突出。

今年虽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了大部分项目用地,但随着生态经济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的许多重大项目急需落地,用地指标需求量大,供需矛盾突出。

(三)政策支持和后续定位还需明确。

相应的生态文明政策还不完善,尚未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相关部门相应配套倾斜政策出台不够及时。尤其是在2016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该意见规定的其他各类试点示范,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已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到期一律结束,不再延期,最迟不晚于2020年结束。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新的要求,由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今后的定位和做法如何,目前有关部门尚未明确,各级在执行层面比较迷茫。政策衔接不够,后续政策不健全,上下对接存在时滞等客观问题,给创建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激励机制、环保督察巡视、责任追究、生态补偿等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五)生态文化氛围意识相对淡薄,企业的生态意识有待加强。

从调查情况看,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参与度不高,还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区域发展的战略高度,没有较好地统筹全社会的力量,没有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部分企业对环保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没有转化为自觉行动。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管理力度。

基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的精神,应尽快重申或进一步明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定位和今后发展方向,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促进成效。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涉及面广、相关联部门多,加之各方基础尚不牢固,统筹协调的压力大、任务重。从当前情况看,要确保相关各方的目标、步调一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和各类其他规划目标的衔接,必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从更高层面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进行部署和协调,以最大程度聚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并形成长效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与管理保障。

(二)不断创新举措建立和完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加大生态文明的考核权重,以促使不同主体功能区错位发展和良性互动。二是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以九洲江综合治理为载体和突破点,探索建立粤桂两省区九洲江流域上下游区际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环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作建立粤桂产业园,形成基于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新模式和新机制,进而推动在全市建立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终在生态补偿机制上形成可推广的有效机制。三是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布局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促进退化生态系统恢复,增强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三)改变发展观念,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并进。

树立起生态文明观念与环保理念互相尊重,环保事业优先考虑的新发展思路,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纳入到决策、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来,加快重点生态环境功能区建设,同时规划工作要提到战略高度,实现产业布局和城乡发展的和谐共存,严把环保准入关,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排和产业置换升级。坚持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并重、常态治理和集中整治结合、辖区治污和区域共治联动,形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之势。

(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制订相应的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台、镇区广播站等宣传渠道,通过出版物、公益性广告、展览会、现场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加强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宣传正确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使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活动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策群力的自觉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循环经济的良好局面,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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