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6年新型城镇化分析

发布时间:2017-02-24 15:25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和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方针,在经济稳步增长、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

(一)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根据2016年人口变动调查资料推算,2016年南宁市城镇常住人口为425.34万人,比上年增加11.02万人,城镇化率为60.23%,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比全区高12.15个百分点,比全国高2.88个百分点。

(二)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近年来,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既注重速度,更注重质量,城市、城镇的公共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人口变动调查,南宁市100%的城镇道路得到了硬化,88.2%的城镇饮用水经过市政净化设施统一处理,县城以上的城镇地区都有污水处理系统,100%的城镇有市政垃圾处理站,100%的城镇街道有照明路灯,超过50%以上的城镇通公共汽车。

(三)城镇化进程趋缓。近三年南宁市城镇化水平虽然在稳步提高,但处于缓慢提高时期。2014—2016年南宁市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高0.85个百分点,低于全区0.2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36个百分点。

(四)县区间城镇化水平差距较大。截止2016年底,南宁市12个县区中,城镇化水平最高的是青秀区,城镇化率为91.02%;城镇化水平最低的是马山县,城镇化率为25.86% 

(五)南宁市城镇化水平在全区十四个市和全国31个省会城市的排位。据统计南宁市201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全区14个市中排第二位,低于柳州市,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排末位。

二、南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城市扩张连年减弱。2010—2013年由于城乡属性变动使南宁市城镇人口每年增加2万人以上,对城镇化率的提高作用明显。近几年由于受土地资源供应量不断减少和城乡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2014—2016年南宁市无城市扩张引起村委的乡村属性变为城镇属性,拉动城镇化水平提高的扩张因素不存在,是南宁市城镇化率提升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根据十三五时期南宁市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要求,到2020年末,南宁市力争实现100万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两年南宁市有关部门在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相关鼓励农村人口到城市落户的政策,部分经商、务工人员和高校毕业留在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选择落户城市。但超过半数的农村人口到城市落户还存在诸多顾虑,一是担心在城市落户后会失去能安身立命的耕地和宅基地;二是城市的高房价使农民进城落户安家难,住房问题难以解决;三是医疗和子女上学问题如何解决的不确定;四是城市生活成本高于农村。因此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意愿不强,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难度大,进程缓慢。

(三)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影响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南宁市城镇化水平提升主要潜力在五县和武鸣、邕宁两区。五县两区只有武鸣区、宾阳县城镇化率超过40%,城镇化率最高的武鸣区也比全市低18.34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现在就业方面: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从事一产的农村人口逐渐减少,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口不断攀升。近年来南宁市积极实施供给测改革,经济发展面临产业转移、升级问题,经济增长处于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换时期。在此过程中南宁市淘汰了部分产能过剩、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如:造纸、建材、火电、化工、淀粉等,对南宁市县域经济增长有一定的冲击,2016年南宁市有10个县区生产总值增幅比上年有所回落,有七个县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出现负增长。据统计南宁市2016年吸纳农村人口就业最多的制造业从业人员比上年减少1万多人,减少5.4%

(四)城市建设用地和二、三产建设用地存量不足,土地扩张型的城镇化难以为继。

(五)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对南宁市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与日俱增。城市规模扩大和城镇人口增加必然导致公共绿地减少、汽车尾气和生活污水排放增加。据环保部门反映这几年由于城镇人口的增加,给全市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做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从事城镇化统计工作多年,我认为推进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应以以下几方面为抓手:

(一)着力培育一批有条件的属性为乡村的村委发展为属性为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如:中心城区的近郊、各县县城和镇的毗邻村委,各园区周边的村委等,条件成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改变乡村属性。通过城市城镇扩张,拉动全市城镇化率的提高。

(二)按照《十三五南宁人口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的部署,结合扶贫帮困工作,着力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100万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南宁市城镇化进程。为此要加强新型城镇化意义的宣传,落实好各项政策,解决进城农民住房、文教、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问题,解除农村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后顾之悠,创新做好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贫困人口的异地搬迁尽量选择安置在城市和城镇,使贫困农村人口在城市、城镇有活可干、有劳动收入。

(三)各县区要着力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南宁市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一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尽快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强化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旅游业发展,实现乡村旅游发展新突破;三是加强交通、水利、信息、能源和城市、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县域跨越式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强力的产业支撑,使转移到城市、城镇的农村转移人口和城镇新增的劳动力有较多的务工经商机会。

(四)着力加快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一是做好规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二是继续加强美丽乡村、美丽南宁的行动;三是加大大气、水污染、食品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大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投入,使南宁成为全区、全国生态建设的标杆城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美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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