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本单位总量与结构变化的定量分析——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之二十

发布时间:2020-04-06 15:02 来源:

基本单位是指我区境内拥有一定经济活动的社会经济单元,它是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总称。基本单位作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村(居)委会、基金会等,它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细胞,承载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我们依托5年一度的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获得的丰富数据资源,对广西基本单位总量及其构成进行定量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把握5年来,广西社会经济变化的全貌及其结构变化,同时有利于揭示推动或制约广西经济增长的产业构成及其影响程度。

一、五年来广西基本单位总量成倍增长

2018年末,广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9.03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5.27万个,增长106.5%,增幅比全国法人单位增长100.7%高5.8个百分点,占全国从事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2.3%,占比提高0.1个百分点。广西从事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总数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第16位,比2013年提高了2个位次(详见表1)。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57.38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25.52万个,增长80.1%,增幅比全国产业活动单位增长88.3%低8.2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7.27万个,占全国的1.5%,第三产业50.11万个,占全国的2.5%。与2013年比,第二产业增长81.3%,第三产业增长79.9%。

表1:2018年经济普查单位数情况

指标

单位数(万个)

比重(%)

2018年比2013年增减(%)

2018年

2013年

2018年

2013年

产业活动单位数

57.38

31.86

100.0

100.0

80.1

1.法人单位

49.03

23.76

85.5

74.6

106.5

2.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

8.35

8.10

14.5

25.4

2.6

产业活动单位数

57.38

31.86

100.0

100.0

80.1

1.第二产业

7.27

4.01

12.7

12.6

81.3

2.第三产业

50.11

27.85

87.3

87.4

79.9

 二、五年来广西基本单位结构的变化与特征

(一)法人单位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增速领跑。

2018年末,全区基本单位总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57.38万个,其中,法人单位49.03万个,占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85.5%,与2013年比,法人单位在产业活动单位中的比重提高10.9个百分点。

2018年末,全区拥有企业法人单位38.47万个,比2013年增加23.55万个,占法人单位总数的78.5%,增长157.8%,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数的2.0%,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可见,企业法人单位成为拉动全区法人单位总数增长的绝对支撑力量。此外,机关事业法人单位5.19万个,与2013年持平;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单位5.37万个,比2013年增加1.72万,增长47.1%。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单位受扶贫政策的影响,2013年以来,新设立了大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增长较快。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为78.5%,与2013年比,上升1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0.6%,下降11.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占11.0%,下降4.4个百分点(详见表2)。

 表2: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

指标

单位数(万个)

比重(%)

2018年比2013年增减(%)

2018年

2013年

2018年

2013年

法人单位数

49.03

23.76

100.0

100.0

106.4

    企业法人

38.47

14.92

78.5

62.8

157.8

    机关、事业法人

5.19

5.19

10.6

21.8

0.0

   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

5.37

3.65

11.0

15.4

47.1

 (二)第三产业增长较快,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产业布局看,基本单位进一步向第三产业集中的趋势明显。2018年末,全区从事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50.11万个,占全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的87.3%,与2013年比,单位数增长79.9%。其中,第三产业法人单位42.37万个,与2013年比,增长108.5%,占法人单位数的86.4%,与2013年比,占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可见,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比第二产业增长快,从经济活力和发展趋势来看,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已经成为GDP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详见表3)。

 表3:按三次产业分组的法人单位

指标

单位数(万个)

比重(%)

2018年比2013年增减(%)

2018年

2013年

2018年

2013年

法人单位数

49.03

23.76

100.0

100.0

106.4

1.第二产业

6.66

3.44

13.6

14.5

93.6

2.第三产业

42.37

20.32

86.4

85.5

108.5

 (三)基本单位行业分布相对集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跃居第二

在二十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分布相对集中于五大门类,一是批发和零售业14.27万个,占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29.1%,与2013年比,单位总量保持第一的位次不变,增长121.9%,占比提高2.0个百分点;二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90万个,单位总量由2013年的第四位跃居第二位,比2013年增长271.0%,占14.1%;三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19万个,比2013年增长5.1%,占10.6%;四是制造业3.76万个,比2013年增长55.4%,占7.7%;五是教育2.68万个,比2013年增长46.4%,占5.5%。(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2018年比2013年增减(%)

2018年

2013年

2018年

2013年

合 计

49.03

23.76

100

100

106.4

采矿业

0.27

0.30

0.5

1.3

-10.0

制造业

3.76

2.42

7.7

10.2

5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33

0.26

0.7

1.1

26.9

建筑业

2.37

0.47

4.8

2.0

404.3

批发和零售业

14.27

6.43

29.1

27.1

121.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3

0.51

2.7

2.1

160.8

住宿和餐饮业

0.85

0.35

1.7

1.5

142.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7

0.25

3.8

1.1

648.0

金融业

0.24

0.07

0.5

0.3

242.9

房地产业

2.15

0.84

4.4

3.5

15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0

1.86

14.1

7.8

27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7

1.04

5.9

4.4

17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45

0.28

0.9

1.2

6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2

0.35

2.3

1.5

220.0

教育

2.68

1.83

5.5

7.7

46.4

卫生和社会工作

0.58

0.54

1.2

2.3

7.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6

0.67

2.4

2.8

73.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19

4.94

10.6

20.8

5.1

(四)内资企业占绝对地位,私营企业继续快速增长。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8.47万个,比2013年增加23.55万个,增长157.8%。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31.72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82.5%,与2013年比,增长204.1%,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重上升12.6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的是联营企业减少50%,股份合作企业减少25.0%,国有企业减少12.1%,集体企业减少11.4%。(详见表5)。

 表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2018年比2013年增减(%)

2018年

2013年

2018年

2013年

合 计

38.47

14.92

100

100

157.8

内资企业

38.27

14.78

99.5

99.1

158.9

国有企业

0.29

0.33

0.8

2.2

-12.1

集体企业

0.31

0.35

0.8

2.3

-11.4

股份合作企业

0.03

0.04

0.1

0.3

-25.0

联营企业

0.01

0.02

0.1

-50.0

有限责任公司

5.28

2.64

13.7

17.7

100.0

股份有限公司

0.63

0.38

1.6

2.5

65.8

私营企业

31.72

10.43

82.5

69.9

204.1

其他企业

0

0.58

3.9

-10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1

0.08

0.3

0.5

25.0

外商投资企业

0.1

0.07

0.2

0.4

42.9

 (五)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效果明显,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近几年,在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激励下,尤其是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减税、减少行政审批、鼓励银行开展小额金融等措施,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我区小微企业得到迅速发展。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37.2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比重高达96.9%。从行业分布看,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分别位居前3位,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分别为13.95万个、6.06万个和3.64万个,与2013年末比,分别增长121.0%、281.3%和58.9%,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6.4%、15.8%和9.5%。

(六)基本单位区域分布集中度高,首府的首位度更加凸显。

2013年比,广西基本单位仍然集中在南宁、柳州、桂林和玉林4市。2018年末,4市法人单位29.29万个,占全区法人单位总量的比重近六成,达59.7%,比重又提高了5.0个百分点,与2013年比,南宁、玉林拥有单位数的位次不变,分别为第一位和第四位,柳州和桂林市位次相互调整,柳州第2位,桂林第3位。这说明,广西经济活力和增长极过度依赖传统地区。(详见表6)。

值得一提的是,南宁市拥有法人单位15.22万个,占全区总量的比重高达31.1%,五年间占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体现了党委政府关于首府战略的突出成就。

表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

地区

2018年

2013年

法人单位数(万个)

比重(%)

排序

法人单位数(万个)

比重(%)

排序

合  计

49.03

100

——

23.76

100.00

——

南宁市

15.22

31.1

1

5.23

22.09

1

柳州市

5.30

10.8

2

2.32

9.80

3

桂林市

4.84

9.9

3

3.04

12.84

2

梧州市

1.90

3.9

10

1.34

5.65

8

北海市

2.10

4.3

8

0.94

3.97

10

防城港市

1.31

2.7

14

0.69

2.91

14

钦州市

1.95

4.0

9

1.01

4.26

9

贵港市

2.70

5.5

6

1.39

5.86

6

玉林市

3.93

8.0

4

2.27

9.59

4

百色市

3.03

6.2

5

1.57

6.63

5

贺州市

1.42

2.9

12

0.81

3.40

13

河池市

2.18

4.5

7

1.37

5.78

7

来宾市

1.40

2.8

13

0.88

3.73

12

崇左市

1.76

3.6

11

0.90

3.78

11

 从经济区划分看,2018年末,北部湾经济区6市法人单位26.27万个,比2013年增长138.2%,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为53.6%,比2013年末提高了7.1个百分点;西江经济带7市法人单位21.48万个,比2013年增长78.3%,占50.7%,占比下降了7.1个百分点;左右江革命老区3市2县法人单位7.33万个,比2013年增长79.7%,占14.9%,占比下降了2.3个百分点;北钦防一体化三市法人单位5.36万个,比2013年增长103.0%,占10.9%,占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详见表7)。

 表7   按经济区划分的法人单位

地区

2018年法人单位

2013年法人单位

2018年比2013年增减(%)

数量(万个)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合  计

49.03

100

23.76

100.0

106.4

北部湾经济区(6市)

26.27

53.60

11.03

46.58

138.2

左右江革命老区(3市2县)

7.33

14.9

4.08

17.2

79.7

西江经济带(7市)

21.48

43.8

12.05

50.9

78.3

北钦防一体化(3市)

5.36

10.9

2.64

11.1

103.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正常经营单位占比不高,停业等其他单位较多。

2018年全区通过行政登记部门数据生成的普查单位清查底册97.96万个,其中,正常经营57.53万个,仅占不到六成,为58.7%,而登记未经营、停业(歇业)、当年破产、当年注销、当年吊销、当年关闭单位共计9.79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的10.0%,找不到单位13.89万个,占14.2%。

(二)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大中型企业不多。尽管我区企业单位数平稳增长,但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小微型企业占全区法人企业的96.9%,与2013年比,占比提高1.3个百分点。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广西仅6户企业入围,排名第一的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在全国第128位。大中型企业数量少,规模与东部地区比较无优势的现象仍突出。

(三)高技术企业所占比重偏低,新兴业态发展不足。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高技术产业及新兴产业企业个数较少,尚未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全区工业企业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仅占全区企业法人单位的0.2%、 0.06%和0.06%。全区法人单位数量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等传统行业,而科学研究、互联网技术等新兴行业单位数占比过小。其中,高新技术产业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87万个,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87万个,仅占全部法人单位的3.8%和5.9%。

(四)单位地域分布不均,区域间单位数量差距较大。南宁市法人单位占全区的31.1%,柳州市10.8%,其余市所占比重均低于10%。在全区单位数位次排位中,与2013年比,桂林市下降一个位次,由第2位降为第3位;梧州市由第8位降为第10位,来宾由第12位降到第13位。

四、加快基本单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全面清理不正常经营企业和“僵尸企业”,激发企业活力。一是分类施策清理僵尸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可将“僵尸企业”按照“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开展分类有序处置工作。二是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对在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中没有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分类施策,了解企业注册未经营、停、歇业的实际原因,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突破,对具备条件的促进开工,盘活闲置土地,厂房,设备等资源和资产。三是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以单位产出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企业综合评价排序结果为依据,利用实施用能、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和各类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强制性标准,加快倒逼“僵尸企业”和注册未经营、停、歇业企业退出市场。四是对“破产清算类”企业,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加快破产清算,尽快实现市场出清,切实提高我区企业的正常运营率。

(二)大力推进“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全力做大做强广西企业。重大产业项目是稳增长的“压舱石”,是壮大新动能的“助推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更是参与新一轮区域竞争的“入场券”。我们既要深刻认识抓好“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要掌握相应的方法和技巧,努力做到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当前,我区稳增长面临大困境、大考验,主因是投资大幅下滑、活力不足,根子在于缺乏重大产业项目支撑。狠抓“双百”产业项目建设,不仅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定海神针”,而且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流砥柱”。一是要通过“要素置换”引进“双百”项目。项目要落地,关键在用地。各地要坚持以退为进,对低效用地、过剩产能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以“腾笼换鸟”“二次开发”的方式盘活低效用地,为高端、优质项目腾出空间、留好位置,换来了一批投资百亿元以上的“强大新”项目落户,一批亿元、十亿元高新企业相继竣工投产,为产业集群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二是要通过“以商招商”引进大型企业落户。“以商招商”不仅能大大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而且是“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重要途径。三是要通过战略性重组整合招引全产业链旗舰型企业。主动寻求与领军企业合作、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姻”,是激发企业内在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传统产业“嫁接”新优势、“长”出新动能的有效手段。四是巧用基金“利器”,从注重杠杆撬动向注重政策引导转变。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促进特定“双百”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设立定向基金,由自治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市县政府产业基金、社会资本以私募方式共同组建,委托专业基金团队或投资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形成定向基金为主、非定向基金和直接投资为辅的模式,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有效结合,吸引各类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广西、更多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广西。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一是政府应该加强对高技术产业中政府资金的监管力度,使期能充分的应用到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上来,此外,政府应该搭建一个有序的中介平台,方便社会资本对高技术产业的参与,有利于高技术产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要积极推动,落实到位。二是企业在兼顾生存的同时应放宽自身的眼光,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研发上来,同时合理平衡的扩大自身规模,企业规模越大,越能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三是市场方面,企业、政府应合理构建有序的技术交易市场,加快技术的溢出与吸收能力,加快研发基础薄弱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广西高技术企业的发展。

(四)强区域规划建设和实施行业合理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广西特色经济区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地优势,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实施一批规划建设的重大项目,使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从而促进各区域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一是职能部门审批企(事)业单位时,应按照地区的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区域功能给予引导,在布局上既要考虑到区域需要,也要从区域间合理分工出发考虑全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二是注重协调发展,在各区域间实现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分工协作、共同繁荣,避免为争项目而进行的重复建设,以节约社会资源。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小微企业:

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3]经济区的划分:

北部湾经济区:包括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崇左市。

左右江革命老区:包括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和隆安县、马山县。

西江经济带:包括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来宾市。

北钦防一体化:包括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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