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5 11: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妇女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六大领域提出了20112020年广西妇女的发展规划目标。2018年是《妇女规划》进入实施的第八年,统计监测数据表明,一年来,《妇女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六大领域继续取得新的发展成就,但要总体达标,仍需努力。

一、《妇女规划》各领域监测指标达标情况

《妇女规划》共有统计监测指标78个,数据显示,2018年,78个指标中,有59个指标已达标,12个指标未达标,7个指标无数据,总达标率为75.6%(见下图)。

 

二、《妇女规划》各领域发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反映孕产妇健康的多个指标高于目标值。一是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大幅度提高2018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3.6%,比上年提高22.4个百分点,高于目标值8.5个百分点。二是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接近100%。到医院分娩,是孕产妇生命安全和新生儿健康的重要保障。2018年,全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99.99%,高出目标值近2个百分点。三是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特别是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大幅度下降。2018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0.49/10万,比2017年降低2/10万。其中,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8.11/10万,比2017年降低7.31/10万。四是加强对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的预防干预,最大程度减少母婴传播对新生儿造成的感染。2018年,全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均达到100%,对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分别为97.3%(感染产妇用药)、100%(感染产妇所分娩新生儿用药),比上年分别提高0.91个、0.99个百分点;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分别为87.5%(感染产妇用药)、86.3%(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用药),比上年分别提高2.4个、8.3个百分点,均高于目标值。五是孕产妇中、重度贫血率降低。2018年,全区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2.1%,比上年下降0.14个百分点。

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提高,有效保障妇女身体健康。2018年,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69.87%,比2017年提高8.42个百分点。通过筛查发现患妇女常见病的女性比例已从上年23.9%下降为19.8%,比上年下降了4.1个百分点,妇女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3、女性加强身体锻炼意识提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女性提高自身身体素质、保障身体健康的意识持续增强。2018年,全区有70%的女性经常参加锻炼,参加锻炼的女性比例比上年大幅度提高。

(二)妇女与教育

1、女性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且受教育程度越高女性所占比例越高。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都越来越重视女孩受教育情况。主要体现在:一是学前教育女童占比提高。2018年,全区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重为45.7%,比2017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女生均衡发展。2018年,全区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分别为46.7%、47.2%,与2017年基本持平。三是高中阶段女生占比提高。2018年,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53.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四是高等教育女生占比远远高于男生。2018年,全区普通高校女生在校生占比为56.9,%,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比男生高13.8个百分点。五是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持续下降。2018年,全区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0.62%,比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2、女性积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学习、掌握职业技能的主动性越来越高。2018年,全区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女生占比为44.6%。在由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51.5%,占比超过一半。由于女性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不断提升,提高了女性在职业发展方面的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女性与经济

1、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增加对女职工保护力度加大。国家为了维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性职工的健康安全,专门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8年,全区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由上年的84.3%提高到85.9%,提高了1.6个百分点,显示企业对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

2、女性能力提升,在经济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2018年,全区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3.42万人,占全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为42.5%,占比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远高于35%的目标值;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性为18.97万人,占比为53.5%,拥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性为19.27万人,占比为59.9%,占比比上年分别提高0.2个、1.6个百分点。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显著减少。随着政府对贫困人口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当前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显著的变化就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显著减少。2018年,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51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农村最低生活标准则从每人每月27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8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9%和11.6%,提高幅度比2017年高0.8个、2.8个百分点。2018年,广西城镇女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41万人,农村女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82.76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3.37万人、32.23万人。

(四)女性参与决策与管理

1、女干部积极参政议政。2018年,全区自治区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7.9%、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6.9%,均与上年持平。市级政府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30.2%,占比与上年持平;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9.7%,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县级人大代表女性比例为30%,与上年持平;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8.6%,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2018年,自治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为12.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为9.8%,与上年持平。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1.4%,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1%,均比上年大幅提高,分别提高9.1个、4.3个百分点。

2018年,全区14个市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16.5%;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3.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1.8%,与上年持平。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1.2%,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2018年,全区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19.5%,与上年持平;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93.7%,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5.6%,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为17.3,%,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9.6%,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1.2%,占比比上年分别提高0.3个、0.1个、1.3个和0.9个百分点。

2、少数民族及基层女干部占比提高。2018年,全区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全区全体女干部比例为46.2%,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为25.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3.45,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8.2%,比上年分别提高0.3个、0.6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50.8%,比上年略有下降。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城镇女性职工参保面扩大。2018年,全区城镇女性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293.4万人,比上年增加20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比例为49.9%;占比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44.9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比例为41.8%,占比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7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比例为4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323.5万人,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99.0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71.2万人、20.1万人。

2、城乡女性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参保占比下降。2018年,城乡女性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063.1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比例为45.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女性859.01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比例为45.5%,比上年分别下降1个、2.7个百分点。

(六)妇女与环境/法律

1、妇女活动场所超过2万个。为丰富广大妇女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创建各种妇女活动场所。2018年末,全区有妇女活动场所(含妇女活动中心、妇女之家)20713个,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个,分别比上年增加902个、15个。妇女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立,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了业余活动场所,丰富了广大女性的生活。

2、农村妇女生活环境继续得到改善。2018年末,全区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84.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自来水普及率为81.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2018年,全区建立了45个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4件,解救被拐卖妇女6人,破获强奸案件765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355起。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21个,有6656位女性获得法律援助,有2348位女性获得司法救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监测指标数据仍低于目标值。2018年,《妇女规划》中虽然多数监测指标已达目标值,但仍有部分指标与目标值有差距。主要有:一是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分别低于目标值。2018年全区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距离规划目标值仍有2.5个(感染产妇用药)、3.7个(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用药)百分点。二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目标值。2018年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9%,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三是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距离目标值6.3个百分点。四是村委会成员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低于目标值。2018年,全区村委会成员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分别低于目标值1.6个、1.8个百分点。五是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

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持续回升,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略高于上年2018年,全区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0.104%,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比2016年提高0.03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11.58/10万,比上年上升0.35/10万。

四、对策建议

目前距离实现2020年“两规划”终期目标所剩时间已经不多,已经到了冲刺阶段,针对与目标值尚有差距的指标,要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实现全部达标。为此建议:

(一)通过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举办有针对性的健康讲座,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意识,严防艾滋病、梅毒等疾病的发生。对已感染艾滋病、梅毒等疾病的孕产妇,一定要重点关注,加强病情监测,尽早提供干预和治疗措施,保障孕产妇安全和减少新生儿感染情况的发生,提高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率。

(二)在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方面,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大力支持,增加省外高校在我区的录取比例;二是增加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辟升学渠道,让有发展潜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的机会;三是在成人高等教育方面,一要扩大宣传,二要依据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与优化专业结构,增加成人教育吸引力。四是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扩大高中教育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奠定基础。

(三)针对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有所回升的现象,在对农村孕产妇加大住院分娩宣传力度的同时,制定保障措施,加强产前检查,增加产前检查频率,把有可能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因素尽早消灭,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注重在农村村民中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和妇女参政意义的宣传,努力为妇女参政议政营造良好氛围。并根据农村妇女骨干的不同需求,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她们的文化素养及自强自立的信心和勇气,提高她们的参政议政热情,提高她们在村委会选举中的竞争能力。同时鼓励村民提名女性候选人,支持女性候选人当选,从而推动全区女性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比例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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