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3 16:25 来源:钦州市统计局

为高质量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320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五经普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做好五经普,对于钦州加快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钦州新篇章,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按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好普查实施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据实足额预算各项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经费需要。

《通知》明确了五经普的对象和普查的主要内容,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钦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钦州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切实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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