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3-03-21 15:35 来源:河池市统计局

3月17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指导思想、普查目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保障、普查工作要求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部署,标志着河池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河池实际开展好本次普查,加快建设河池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河池乡村振兴、工业振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河池力量,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的对象是在河池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河池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组成部门有41个。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明确普查工作机构或成立专班,研究解决行业普查问题。县、乡、村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始终坚持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这个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全面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