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联合部署开展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30 09:4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 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探索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于6月17日联合印发了《广西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统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构建村级统计工作机制。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机构领导下,由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或网格员担任统计协管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统计调查工作。组建由网格员组成的辅助调查员队伍,在开展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简化基层统计报表。在满足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简化基层统计报表内容,减轻村级统计工作负担。三是建立统计基层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建立统计基层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对统计协管员和辅助调查员的日常管理,利用手机等电子终端移动端采集报送村级统计数据。四是明确试点专业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和基本单位统计调查。五是统筹协调其他统计工作。探索由统计协管员协助开展辖区(网格)内的其他统计业务工作。

《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其中,各级统计机构职责:自治区级负责试点工作方案制定、软件开发、试点动员及业务培训、数据最终审核等;市级负责督促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事宜;县级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统计业务及软件操作技能培训,进行工作检查指导,审核、评估数据。各级党委政法委职责: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协调下,各市县党委政法委组织辖区(网格)内网格员主动积极配合开展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做好其他统计业务工作,确保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工作方案》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组织领导,按照明确的试点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具体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人员选聘、制度建设、检查督促、运行管理、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认真梳理试点工作主要做法和所获成效,总结典型经验,找出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为进一步在全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夯实基础。

《工作方案》的制定出台,对确保《若干意见》及其实施方案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广西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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