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8 17:16

312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18]10号)。从普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组织和实施等方面对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北海“五个扎实”、深入实施“四大会战”、奋力舞起“四个龙头”、开启新时代北海发展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市政府将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县区一级3月底前,乡镇一级4月底前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组织机构。

《通知》要求,结合北海实际,从五个方面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一是选优配强普查队伍;二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三是严格全流程质量管理;四是加强普查宣传动员;五是坚持依法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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