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22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对自治区统计局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9日,巡视组向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局党组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3月9日巡视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面领会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再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打牢巡视整改思想认识基础,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部认领,要求以最严的纪律、最高的标准、最快的行动、最实的举措,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央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骨干力量组成,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班子其他成员按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整改合力。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局工作例会12次,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第一时间组织骨干力量严格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全面梳理分类,认真分析研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牵头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组织分管处室单位逐一对照问题和任务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13类29项60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139条整改措施,在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自治区党委巡视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并严格执行。
(四)深刻对照检查,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4月6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分别派人参会全程督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央代表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敢于刀刃向内,发扬斗争精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央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亲自主持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研究制定细化整改措施;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工作例会和专题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全程紧盯、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着眼全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
(六)突出标本兼治,注重实效长效。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找办法,建立健全了40项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注重抓好结合,旗帜鲜明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把抓好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作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矢志不渝推进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6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有7个部分完成;制定的13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30条,剩余9条持续推进中。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明确职责任务,全力以赴推动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指示不够到位,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紧跟新发展战略部署,发挥统计职能当好参谋助手有欠缺”问题。
(1)针对“建立健全现代统计制度前瞻性不够”。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4月11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重大战略统计监测方案,完善监测指标体系。2022年12月制定了《2022年自治区重大战略统计监测方案》,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今年4月再次对监测方案进行补充修订完善,新增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等监测内容。三是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客观反映全区重大战略的进程和效果。2022年12月底,完成了强首府、向海经济、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等9项重大战略实施情况监测分析报告,其中强首府战略监测报告获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蔡丽新批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监测工作获国家统计局好评,监测报告获《中国统计》全文采用。四是完善季度GDP核算方法。修订完善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并应用到今年的季度地区GDP核算工作中,地区核算的科学性、全面性进一步提高。五是深化工业成本费用调查改革。制定印发《2023年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将工业成本费用调查由抽样调查拓展为全面调查,目前报表上报率已达100%,为工业增加值核算打下坚实基础。六是开展并完成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一次性专项调查,为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工作打好基础。七是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将当月投资统计纳入制度并正式实施,调查分析时效性精准性进一步提高。八是制定印发广西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形成全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报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九是建立完善了民营经济、专利密集型产业、旅游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年内完成2022年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2018-2022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2022年14个市民营经济增加值、2020-2022年全区旅游产业增加值测算。十是研究建立市级旅游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测算出2018-2022年桂林市旅游产业增加值,有关结果及时提供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十一是充分利用人口普查、人口变动调查和劳动力调查资料以及部门行业数据,研究推算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灵活就业者等新形态劳动者数据并提供给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2)针对“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不够及时精准”。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年初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高频次覆盖,部门协作、市县协同、条块结合”的统计多维度监测分析体系。二是加强监测分析。按旬开展经济运行预测分析、按月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新发展战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分析,及时形成专报呈报自治区领导。今年以来,形成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专报55篇报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获得批示30余篇次,统计分析服务宏观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按年度常态化规范化对14个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进行测算分析评价。2021年评价报告已经自治政府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今后将持续协同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四是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调研、部门会商等渠道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异常波动的指标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对与目标值差异大的指标或地区及时进行预警。今年以来撰写512篇统计分析、信息,获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90篇次,为自治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经济调度提供科学参考。五是加强调查研究。4月份制定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10个方面内容,确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现状和问题研究”“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研究”等19个调研专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70余次,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六是将扩大有效投资、旅游产业发展等重大发展问题纳入年度课题研究选题,形成报告供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管理参考。七是聚焦当前经济运行重点问题加大监测分析力度。及时撰写了一系列关于投资、文旅消费等重大发展问题的分析报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成效显著。如:《投资降幅小幅扩大全年稳增长形势严峻》《前三季度全区消费与批零住餐业差异情况分析》《前三季度全区文旅消费相关行业加速恢复对经济稳步回升支撑作用明显》等监测分析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八是修订完善了《自治区统计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明确加大自主和合作课题研究力度,努力提升课题的社会效果。今年已申报自主课题数量19个,其中我局独立承担6个。九是统计研究成果丰硕,我局撰写的《RCEP背景下广西北部湾区域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获2022年度全国统计分析报告专项业务考核一等奖;《疫情防控常态下消费者消费新特点新变化研究》等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采用。
2.关于“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提升统计基础建设保障不力”问题。
(3)针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有差距”一是优化升级广西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致函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数据报送,部门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工作更加规范顺畅。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统计调查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如: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中,结合广西实际开发并充分运用微信小程序、电子绘图、电子统计台账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查数据采集工作,有效提高信息化程度。三是研究制定《自治区统计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统计数据保存管理办法》《自治区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约谈办法》《自治区统计局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自治区统计局系统虚拟专用网络(VPN)管理办法》等系列办法,信息化建设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强化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数据加载通报机制执行,利用综办平台按月通报,督促各专业处室及时完成统计发布库相关数据加载。五是制定《2023年自治区统计局主要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日程》并在广西统计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严格按照发布日程及时加载和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充分满足政府部门决策管理和社会公众需要。六是举办了一期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新增功能和应用操作培训班,各处室单位承担数据加载、数据分析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50余人参训,通过实操训练,进一步提高平台操作和应用水平。今后将根据需要持续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
(4)针对“巩固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仍有弱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将持续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纳入《2023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要点》,结合基层统计工作联系点全覆盖,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二是开展全面摸底调查,针对性督促整改。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情况自查的通知》,对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示范单位当前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针对薄弱地区不同情况,逐一沟通,督促整改。截止10月底,全区100%的乡镇统计机构接通视频网络系统,100%的社区(村)建立统计网格员体系、落实相关补助。三是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督导。根据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自查摸底情况,组织对桂林、梧州、崇左等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协统员待遇、统计办公设备配置、新入库“四上”企业统计建设等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强化动员部署。4月份召开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广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5月份在桂林市召开2023年全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2023年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五是推动经费落实。在全区设管工作会议上通报各市、县(区)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经费落实情况,在工作调研督导中加强与市、县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实行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通报制度,有力有效督促经费落实到位。六是升级软件系统。将广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升级到3.0版本,新增劳动工资、企业研究开发专业报表,数据处理能力提升到十万条级以上。
3.关于“满足新时代社会期盼,提供统计公共信息服务不多”问题。
(5)针对“主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统计需求不够到位”。一是丰富产品,加大投放。加强向主流媒体的推送,《2022年广西统计公报》获广西日报全文登载,《2022年广西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一季度广西经济运行情况》等获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等媒体报道。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前列。二是改善数据供给方式。将统计数据发布库迁移到广西电子政务云,增加经济图表功能,发布库产品更为直观。对广西统计局门户网站页面进行优化调整,增设数据发布、解读材料、发布预告等栏目,放置网站显著位置,查询更直观、服务更便捷。三是提升统计数据供给集成度。将广西调查总队等部门数据发布链接整合到广西统计局门户网站部门数据版块,数据供给更加全面丰富。
(6)针对“数据发布、解读有欠缺”。一是加强与广西调查总队等部门协调沟通,获得发布授权,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转载发布关于居民人均收入、价格统计等民生指标数据分析解读信息。二是围绕民生保障、劳动就业、城乡居民收入、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等加强监测分析,在2022年经济运行分析专报、新闻发布、统计公报中,从就业、物价、民生领域财政支出、民生补短板投资等四个方面突出民生领域保障等相关内容。三是强化人口变动趋势和生育形势统计监测分析,推进人口普查资料利用共享,做好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统计服务有效拓展。
(7)针对“利用新媒体宣传普及统计知识还有弱项”。一是加强谋划。印发《2023年广西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突出重点、谋划宣传。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自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等主流新媒体平台,宣传统计专业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制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开始啦》动漫科普视频,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展播。三是拓展方式。优化升级广西统计教育培训网络平台,于6月底前将网络培训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普及统计业务知识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不足”方面。
4.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部署‘时度效’有差距”的问题。
(8)针对“对统计监督的政治性认识不够到位,往往就统计讲统计,在统筹考虑、精准实施方面还有不足”。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蔡丽新常务副主席出席并作动员部署讲话。3月份制定印发《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统计局共核查企业(项目)9万余家(个)次,有效纠正当期数据差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二是制定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制度,对未依法依规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市、县党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三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定期会商机制、日常联系协调机制,加强日常情况通报,围绕问题甄别、专业咨询、案件查办、结果运用等进行沟通。今年以来多次与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商研究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有关重要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重要信息支持。五是以书面形式向纪委监委机关移交相关事实材料及追责问责处理范围建议,主动跟进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情况。六是严格落实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供2017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地区存在的统计方面的问题,推动统计工作列入2023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视工作重点关注内容。七是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22年10月31日印发广西《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八是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层级特别是市县防惩造假主体责任。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的通知》,对年度报告工作提出要求。全区125个设区市、县(区)统计局均已向上级统计局报告2022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九是强化督导,5月下旬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关于配合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督导工作的函》,会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十是印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县(市、区)统计局、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
5.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的问题。
(9)针对“推动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成效不够明显,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仍时有发生”。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文件,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内容。二是加大统计法治培训力度。2022年11月30日,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广西领导干部统计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统计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周博进行专题授课。蔡丽新常务副主席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区各层级80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各级各地各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及时将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转发各市、县,推动各地扎实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会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驻委纪检监察组,5月下旬对全区14个市及部分县区、部门统计有关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压实压紧各级责任。
6.关于“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0)针对“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不强,主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少,追责问责力度不足”。一是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常态化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已经开展统计督察的上海、浙江统计局开展学习调研,借鉴经验做法;开展完成全区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名单收集工作,研究建立统计督察人才库,为开展统计督察做好人才储备、奠定基础。三是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扩大检查范围、提高检查比例。督促市、县(市、区)统计局开展本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截止11月份,自治区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企业(项目)88家、市级抽查379家、县级抽查913家,实现区、市、县三级全覆盖。四是严格依照《意见》《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跟进纪检监察部门反馈意见。五是组织开展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对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对象进行处罚。六是组织对2017年以来的统计执法案卷材料开展复核检查,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准确定性、处罚到位。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以数谋私’问题”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1)针对“统筹谋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一是局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第10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审议通过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主题教育方案等。二是将“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及其相关内容纳入2023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作为必学内容。6月初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分工表》的完成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清廉机关建设征文活动,局教育中心党支部文章获三等奖。三是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暨自治区统计局党建工作会议,对全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加强督促落实。增强全区统计局系统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于6月份专门听取了1次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然。五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分管处室单位(联系党支部)至少上了1次廉政党课(廉政教育宣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六是6月份完成对各处室单位落实制度及抓党风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七是各处室各单位、各党支部每季度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摸清干部职工思想底数、排解问题。八是配合支持做好相关案件的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1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到位”。一是完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修订)》,对非政府采购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进行调整,重新规定需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的非采购类预算经费支出额度。二是修订印发并严格实施《自治区统计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界定重大项目开支、大额资金支出额度,严明规范程序。三是3次召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研究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
(13)针对“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问题整改不充分”。一是10月份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和督促检查,确保事业单位按制度程序进行决策。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制度,对执行整改销号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7月份局党组专题听取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三是协调解决“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问题。
8.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4)针对“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不够扎实,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加强警示教育。4月27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每逢节假日前夕,通过短信、综办平台通知等进行督促提醒,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织密制度笼子。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加强教育监管保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底对各处室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了1次监督检查,今年6月份对各处室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加强廉政提醒。今年以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2000余条。
(15)针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不够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少,对基层统计局反映的网络安全监测设备缺乏等问题协调解决不够有力”。一是修订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统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把协调市县网络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纳入工作联系内容,在联系中加强督促落实。二是开展市县网络安全监测设备配备情况调查摸底,督促各地完善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建设。三是将态势感知探针设备部署到各市,并接入自治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平台,实现全区统计局系统网络安全实时感知和联动处置全覆盖。四是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要求,不再按季度、年度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及汇总表,改为通过专栏随时接收全国各地干预记录信息,栏目上线后我局将按照要求督促各级统计部门及时上报干预记录信息。
9.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不够严实”等问题。
(16)针对“对单位廉政风险点研判不够精准,防范措施不够有力”。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以案示警教育大会,邀请驻委纪检组领导开展案例分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深入剖析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召开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暨年轻干部集体廉政教育,多措并举教育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提出23条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组织各处室单位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进行排查和梳理,堵塞风险漏洞。三是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三重一大”等管理制度,防范权力寻租行为发生。四是积极配合做好案件查处有关工作,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处理。五是完善《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采购办组成人员力量配备。六是加大政府采购类项目支出审核力度,从预算编制、经费申请、采购实施、验收入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项目廉政回访制度》。七是明确政府采购项目金额额度,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评估办法,严控采购价格。2022年以来,我局政府采购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事项。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以党建引领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0.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17)针对“事业单位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自治区统计局领导班子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帮带指导,增强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是开展了对事业单位落实党组织制度及党建情况的常规检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9月底按期开展党支部换届,规范、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目前已设置25个党支部,做到了应设尽设。四是选优配强事业单位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目前事业单位有6个党支部,按照人员调整,及时选优配强了党支部班子。
(18)针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一是将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再学习再领会。二是修订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三是及时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印的《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发放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对2022年以来新接收党员的入党材料严格审查,把好政治审查关、入党材料质量关。四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业务知识暨文明单位创建培训班内容,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规范性。五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对支部的指导帮促,带头交流思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六是严格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及时把上级最新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的督促检查。七是加强督促检查,5月份对所有党支部、10月份对事业单位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支部进行约谈,督促认真整改。
(19)针对“党建考评重形式轻落实”。一是修订印发《自治区统计局领导班子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二是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对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完成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及评议工作。三是在年度党建业务知识暨文明单位创建培训班期间,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形成调查分析报告提交局党组,及时了解、掌握、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更加深入细致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将如何发挥党支部基础性作用和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纳入年度党建业务知识暨文明单位创建培训班课程,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分析写作能力。五是结合每季度各处室各单位、各党支部的谈话提醒,以及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摸清党员的思想脉搏。
11.关于“打造适应新时代统计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有短板”的问题。
(20)针对“全区高层次统计人才偏少问题”。我局及时印发通知,广泛动员全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10月份举行的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11月初组织开展了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数31人、通过17人,高层次统计人才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21)针对“突出专业化要求储备干部不够”。一是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明确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考核方式方法,统筹抓好年度培训计划落实。二是组织3个调研组深入到6市12县(区)开展基层统计人员教育培训需求调研,顺应基层需求,新录制了单位清查入户技巧、单位清查入户准备与流程、单位清查表填报指导、普查单位划分规定等8门精品视频课程。三是动员各处室单位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计局实施的高层次统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择优推荐了1名干部参加考试。
(22)针对“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还有不足”。2月份组织全区统计系统284人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全区统计局系统“双合格”58人,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充实。
(23)针对“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后续乏力”。一是将更加充分发挥协统员制度优势纳入《2023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要点》,推动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在统计内网登载协统员具体案例及管理经验,在4月份召开的全区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优秀协统员入编经验,供各地互学互鉴。三是指导各市、县(区)吃透自治区文件精神,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对接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优秀协统员转编具体操作流程。推动贵港市港北区、桂平市、覃塘区,贺州市钟山县、崇左市江州区成功实现6位优秀协统员经考核直接入编二层事业单位。多措并举有效稳定协统员队伍、提升协统员岗位吸引力。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24)针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偏差”。一是局党组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讨论干部的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研究讨论人事议题,党组成员出席人数均达三分之二以上。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列席会议人员不作表态发言的规定要求,列席人员严格遵照会议要求,不作表态发言。
(25)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成效不明显”。一是修订完善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激励措施,优先提拔重用一批政治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事业单位3名优秀干部重用调任局机关,机关2名优秀干部提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中充分体现了重实绩实干的鲜明导向。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在2022年度绩效奖二次分配中直接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制定机关各处室定员定岗方案和轮岗交流方案,明确各处室单位的人员配备数量,按照新老搭配、人岗相适原则,调整了12个处室人员数量、轮岗交流干部20人,通过科学合理分配人员,有效防止了忙闲不均等情况出现。三是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考核情况运用到2022年度考核中,在年度绩效奖二次分配中,根据平时考核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谈话提醒工作,对个别慵懒散漫的干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26)针对“执行两项法规不到位”。一是组织开展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前培训,专题学习“两项法规”和填报规定要求。二是逐一认真审核需填报干部的报告表,指导监督每名干部如实填报。三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如实填报行为。填报工作已顺利完成。
(五)“持续深化巡视、审计和统计督察等整改韧劲不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方面。
13.关于“党组统筹推进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27)针对“把整改目标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还有不足”。一是严格执行《意见》《办法》等,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跟进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结果。二是严格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10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严重失信认定和公示,并向各市、县统计局进行通报。三是启动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组织对2017年以来的案卷材料是否准确定性、处罚到位进行复核检查。
(28)针对“把整改成效落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还有不足”。一是认真梳理及时移交,6月初根据有关规定将局房产地产等固定资产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积极申请推动危旧房改造项目。二是收集局内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住房不达标干部职工情况,行文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争取定向危旧房改造指标。
(29)针对“把整改功夫落在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上还有不足”。一是认真梳理机关处室与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对事业单位与局机关联系紧密及相近工作任务进行优化调整,合理分配人员力量。二是印发了干部借调制度规定,统筹规范借调工作,已消减了10名借调人员,清退消减工作持续推进。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整改走深走实
当前,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统筹抓常与抓长,兼顾治标和治本,持之以恒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强大动力。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续发力抓整改。按照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时时回头审视,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还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切实推进整改任务销号清零。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系统治理,强化贯通联动,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提高抓日常、抓经常、抓长效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将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当前重点任务结合起来,重点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打造适应新时代统计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统计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能力水平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努力在巩固巡视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实现新提升,在推动统计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上迈出新步伐。
(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854238;通信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自治区统计局512室;邮政编码:530002;电子邮箱:gxtjjbgs123@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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