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自治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6-11-23 16:5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为规范自治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统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1121日,自治区统计局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共十六条,对法律顾问的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以及法律顾问应当遵守的规定、工作的方式方法、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规则》强调, 自治区统计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对自治区统计局履行的服务职责是:一是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二是重要统计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三是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四是重要经济项目、重大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五是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六是自治区统计局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及其他工作事项。

聘请法律顾问,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自治区统计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将有力地促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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