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53657/2019-07-31 |
著录日期 |
2019-07-31 |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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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 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稿)的通知 |
| 生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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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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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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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 |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 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稿)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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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 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字〔2019〕73号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稿)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66号)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统计局对2018年印发的《广西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广西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广西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为减轻基层负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起对部门规范化建设的考核主体进行调整,由部门逐级考核改由当地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计局)逐级考核推荐方式进行,最后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备案,请一并贯彻落实。
自治区统计局
2019年7月30日
(详见附件)